神棍性侵5女58次 二審重判16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六十五歲劉姓男子接手「西方如來寺」自稱老師,誆母親過世成佛名號「無量金菩薩」,十五年來藉消災解厄趁五位女信徒罹癌、感情不順,佯稱得和他「修X(性交)」扭轉因果還逼簽「性愛同意書」,有女信徒淚訴「活在恐懼絕望中」,法院一審僅判劉十年,二審認過輕撤銷改判十六年,仍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劉男九十八年接手過世母親創設的「西方如來寺」,對外稱媽媽升天成佛,名號「無量金菩薩」,可替佛堂信徒求財、消災解厄,自己擔任佛堂釋法師父兼桌頭,劉要信徒尊稱他「老師」、將其視為「無上之主」,凡事要依他指示才能扭轉個人因果,若違反會惹來厄運,並自稱會「他心通法」神力,能窺見他人內心所想、因果命運。

劉卻利用女信徒感情、健康或經濟不順時,約到佛堂一對一諮詢,誆騙女子要「以愛老師為練習」、「和老師修X(性行為)」才是愛及信任最快傳達方式。有女信徒因乳癌上門求助,劉向她誆稱,無量金菩薩轉達妳會病重、兒子成同性戀,要和他性交、要生情愛因果才能改變,並命他寫一張「性愛同意書」記載性交都是自願等。

還有女信徒想挽回前男友,劉就騙「妳這輩子紅顏薄命,會當酒家女早死」,要從「老師」身上學習和男人相處,十五年來五名女子遭性侵多達五十八次;有女信徒稱,因菩薩說要孝順老師就送劉一輛黑色賓士,長期供養佛堂,好幾度被迫和劉性交。

檢察官認為,劉以宗教名義惡意玩弄人生不順的多位女信徒,將自己塑造為「神」接受供養,犯罪長達十五年,性交後還對羞辱女信徒說「和你修X很無聊」、「難怪妳老公出去外面找女人」等語羞辱,視對方性自主如無物,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他,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地院一審依四十八個強制性交等罪,各判劉三年至四年不等,合併應執行十年;檢方不服上訴,主張劉犯四十八罪,刑罰加總最長高達一百六十八年十一月,一審僅訂應執行十年,顯然過輕,難謂罰當其罪,且劉犯行長達十五年,造成被害人一輩子傷痛,應撤銷改判。

劉同樣上訴,表示認罪坦承、態度良好,無法和三名被害人和解是因對方提出六百、八百及一千萬元和解金額過高,認為一審判刑過重。

二審則認為,一審部分量刑過輕,考量劉對女子侵害人數、次數均多,撤銷改判他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