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赴台大醫院收款遭竊 金管會罰合庫600萬元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庫銀台大分行行員一一四年五月底到台大醫院收取營業款項,因未落實內控機制遭竊。金管會十八日表示,行員執行外出收款作業,未依規定由二名以上行員共同執行,且未使用可上鎖的手提箱裝置現金,導致運送過程現金三百八十七點五萬元遭竊,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有相關缺失,依銀行法開罰合庫銀六百萬元。

對於主管機關的裁罰,合庫銀表示會深切檢討並已訂定具體改善措施,落實執行相關內部控制,杜絕情事再度發生。

金管會指出,這起案件合庫銀有兩大類缺失,一是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包括未建立行外收付作業的勾稽機制,也未建立妥適的內部稽核機制。二是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包含未確實執行營業場所外收付款項作業規範,員工未確實執行外出登記作業,也未落實資金運送備查簿及外收清單照會機制。

此外,金管會指出,因違反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一第一項及內控內稽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依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七款規定開罰六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