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罷免不實連署 藍嘉縣黨部10人緩刑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民進黨嘉義縣立委陳冠廷年初被連署提議罷免,民眾告發遭冒名不實連署。嘉義地檢署調查,國民黨縣黨部書記長楊富程等十名黨職人員、志工涉案,八月偵結起訴。十名被告坦承受黨中央指示抄名冊發起連署提議,嘉義地院十九日宣判,分別處以一年至一年十個月不等刑期,緩刑三至五年不等。全案可上訴。

嘉院表示,楊富程判處一年十個月徒刑,緩刑五年、需支付公庫六十萬元,並提供一百二十小時義務勞務;國民黨嘉義縣黨部副主委國恕強一年四個月徒刑,緩刑四年,需向公庫支付四十萬元;縣黨部總幹事賴珠煌一年八月徒刑,緩刑五年,需向公庫支付五十萬元。

縣黨部總幹事李俊昌、大林區執行長莊美玲各判處一年二月徒刑,緩刑四年,均需向公庫支付三十萬元,並提供一百小時義務勞務;朴子區執行長王瓈娟、會計吳紫茵、立委王育敏嘉義縣服務處主任何博倫、黨部志工江秋田各判處一年徒刑,緩刑四年,均需向公庫支付二十萬元,並提供八十小時義務勞務。縣黨部機動人員林正祿判處十月徒刑,緩刑三年,需向公庫支付十五萬元,並提供六十小時義務勞務。

嘉院考量楊富程等十人均無前科,且均已坦承犯罪,經此偵審程序均應已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均依法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