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 檢求重判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檢方十九日建請二審法官從重量刑。圖為議長邱莉莉。 (本報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檢方一審起訴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九人,均判處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十九日再開庭審理,檢方援引前議長李全教賄選案,認邱莉莉等監聽內容為具體的犯意聯絡,建請從重量刑。對此,邱莉莉等作無罪答辯,指本案商討屬政黨合作,與李全教案不能相提並論。全案預定於明年二月十三日宣判。

台南高分院召開辯論庭,邱莉莉、林志展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無盟顧問楊志強、議員黃麗招、李文俊及其表妹黃怡萍、議員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等九人在律師團陪同下到庭,就爭點展開交鋒。

檢方指出,原審對監聽譯文等證據能力、行求賄選等認定有違經驗法則等,邱莉莉等人的監聽譯文在證據力方面獲法院認可,對談內容並非閒聊而是具體的謀議,明顯具有犯意聯絡。

檢方另援引李全教案預備賄選罪為例,認原審在事實認定存在錯誤推論及邏輯漏洞。且當時議員方一峰為時任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的林士傑請上黑色廂車,如同黑道談判,後續甚至住進議會、請隨扈保護直至投票為止。痛批賄選、黑道介入是對民主法治是最嚴重的傷害。

邱莉莉辯護人表示,郭再欽時任民進黨中執委,與邱莉莉討論政黨合作,就選舉展開討論支持李文俊參選副議長;然而當時民進黨中央與市黨部意見不一致,市黨部主張自提副議長人選,邱莉莉當時表示「賣家伙要把郭信良拉下來」等語只是展現決心,實際上也並無賣家產的事實。

李鎮國辯護律師則指稱,本案與李全教案時空背景迥異,不能同論。現行議長選舉採公開投票制,李鎮國對於國民黨團支持無黨籍人選不滿也並非秘密,也才衍伸「比七(槍枝)恐嚇」一事,後續都有警察陪同,至安定黃怡萍住處也有警察跟著,而保證、折扣、經費、薪資給予等條件也沒有一項成立。

邱莉莉強調,從政二十多年以來行事坦蕩、人格不容汙衊,希望二審法官還其清白。李文俊、黃麗招也喊冤,懇請判處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