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去年七月發生一名謝姓男子當街砍殺張姓妻子及其妹妹,導致兩人死亡。案件經檢方起訴後,謝男已遭羈押近五個月,由於羈押期限將屆,新北地院合議庭評議後,認定謝男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裁定自一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
合議庭裁定理由指出,四十六歲的謝姓男子涉嫌觸犯殺人罪,該罪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屬重罪。且他於行凶後立即駕車逃往南部,並在途中丟棄凶器,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滅證之虞。此外,謝男除殺害妻子外,也殺害小姨子,斟酌其案發前與被害人家屬間的嫌隙及曾揚言不利,認定有反覆實施殺人、傷害罪之虞,非予繼續羈押,顯難確保後續審判及刑罰執行的進行,亦難以預防再犯。
這起悲劇源於一場未能阻止的家庭暴力。檢警調查,謝男於一一四年五月十七日晚間,在土城區住處對張姓妻子施暴,導致張女左眼角擦傷瘀青。張女因此向新北地院聲請保護令,法院於六月二十五日核發暫時保護令。然而,同年七月六日下午,謝男前往妻子住處搬運個人物品時,雙方發生口角,謝男在住處外怒摔存錢筒。張女報警後,警方依違反保護令將謝男移送法辦,但檢察官複訊後,審酌其行為屬破壞物品、未直接對人施暴,予以無保請回。
不料,謝男在七月六日晚間購買凶器,隔日上午即開車至妻子土城住處附近停留。約上午十一時許,見妻子與小姨子騎機車雙載外出,謝男竟駕車追撞,待兩人倒地後,持預藏的廚刀及鋁棒下車攻擊,導致兩女身中多刀,送醫後均宣告不治。犯案後,謝男駕車逃逸,沿途丟棄凶刀與鋁棒,最終因發現警方尾隨,主動前往彰化縣伸港派出所投案,並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
新北地檢署於去年八月十九日偵結,依刑法殺人罪、傷害罪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將謝男提起公訴,全案將適用國民法官參審制度。案件移審法院後,謝男最初於去年七月八日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其後於十一月二十一日獲裁定延長羈押禁見兩個月,直至十二月四日才解除禁止接見、通信。此次合議庭針對即將屆滿羈押期限,作出延押裁定。
小姨子的吳姓丈夫曾在受訪時語帶哽咽表示,希望檢方能「加重量刑,不要讓事情草草了事」,並強調這起悲劇不應僅視為家庭糾紛,更是社會必須正視的警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