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走廊〉機車行車紀錄器 無違法改裝問題

中西區王小姐問:我平時騎機車上下班,朋友建議我買一個行車紀錄器裝在機車上,所以我在汽機車用品店買了一個機車專用的行車紀錄器,請我先生幫我裝在機車車頭上。但機車用的行車紀錄器電量不太夠用,尤其我下車後常忘了將行車紀錄器關閉,所以常常因為沒電而無法使用,最後形同虛設。請問現在馬路上的監視器那麼多,還有裝行車紀錄器的必要嗎?我又聽說可以將行車紀錄器,改成車上的電瓶供電,請問會因為改裝而會發生違法的狀況嗎?

答:車輛裝置行車紀錄器,幾乎已經成為全民共識,由於車輛完全自動駕駛的功能尚未成熟,因此只要由人駕駛車輛,道路上就免不了每日都會發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發生事故後的處理程序非常繁復,尤其發生傷人或死亡的事故,更對當事人造成重大的影響,因此車輛裝設行車紀錄器是絕對有必要的。

台灣許多地方都設有監視器,尤其是道路的二旁,因此有些車輛的肇事事故,車輛縱使未裝設行車紀錄器,也常可調路旁的監視器畫面呈現事發經過。但這僅限於市區道路,也有許多郊區道路,仍然沒有監視器覆蓋。因此車輛裝置行車紀錄器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行車紀錄器的鏡頭不能只裝車頭,車尾也需加裝,因為車輛後方發生的追撞事故,也是需要紀錄影像證明的。例如由後方加速行駛而與我方機車側面擦撞肇事的事故,如果二車併行時,我方沒有反應的時間即發生撞擊,對方機車是應負擔全部肇事責任的;但如果對方機車與我方機車併行一段時間後,二車才發生撞擊,這時我方與對方就可能都需負擔未保持安全間隔的責任,這就只能由後方鏡頭所攝得的畫面來證明了。

由於之前坊間所販售的機車行車紀錄器自備的電池,電量常無法滿足機車駕駛人的需求,因此現在許多機車用的行車紀錄器,是改以機車上的電瓶供電的,但這涉及機車外觀(前後鏡頭支架的裝設)以及電路系統的改裝(供電裝置),需請專業人員為我們施工,不宜自行裝設。由於行車紀錄器確屬必要且合法的設備,只要是合法廠商所裝設者,是不太需要擔心違法改裝的問題。

(作者∕蔡直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