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搞鬼 證件出借收帳單罰單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好心被雷親!蘇姓女子因涉毒品案遭到警方通緝,為預防遭警方查到通緝身分,以要租屋為由向閨蜜莊女借用身分證及汽車駕照。不料莊女大方借出證件後,蘇女卻以閨蜜證件申辦兩支手機門號、向iRent租車等,閨蜜收到交通罰單及手機帳單追查才發現是蘇女搞鬼,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蘇涉行使偽造文書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五月。

蘇女因擔心通緝身分被發現,一一一年八月間,向莊女稱要以其名義租屋、躲避警方臨檢,莊女不疑有他借出身分證、汽車駕照等予蘇女使用。同年九月,蘇女至電信公司,在撥打電話取得莊同意後,冒用其身分申辦門號。同年月底,又至另電信公司假冒莊女身分申辦異動兩個門號,並偽簽莊女簽名。

同年十月,蘇女未經莊同意,以其身分至iRENT申辦會員帳號、租借車輛。莊女事後接獲交通罰單及未繳費帳單通知,懷疑身分遭不明人士冒用報警求證,不料一查發現全是蘇女惹的禍。蘇女到案坦承犯行,坦承申辦、異動的三個門號,其中一個有經過莊女同意,莊女也有用該門號購買遊戲點數等,蘇女也於審理期間與莊、電信公司等成立調解。對於閨蜜行為,莊女表明提告只是為釐清責任,不希望蘇的刑期因此加重。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蘇為規避司法單位查緝,冒用莊女名義申辦手機、iRent帳號,對相關公司管理用戶正確性造成危害,考量其坦承犯行,辦理服務種類、次數及莊女意願等,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五月,易科罰金十五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