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2千多項產品免關稅、小客車零關稅

美國商務部盧特尼克部長(左起)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大使、美國在台協會華盛頓總部執行理事藍鶯、駐美代表處俞大㵢大使、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行政院楊珍妮政務委員。(政院提供)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台美在美東時間二月十二日正式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之簽署,確立對等關稅百分之十五且不疊加,我輸美二千多項產品豁免對等關稅,我方則開放液態乳、牛絞肉、牛心、牛肝、牛腎及美國豬等美國農產品來台,至於國人關心的小客車也將降至零關稅。

美方於去年四月公布對等關稅政策後,我方啟動談判,雙方於一月十五日舉行關稅談判總結會議,並與美國商務部簽署台美投資MOU,接續並於美東時間十二日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簽署。

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偕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珍妮總談判代表,率領經濟部、農業部、衛福部等我方談判團隊,於美國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大使率領的美方談判團隊,就「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簡稱ART)」達成共識,並與葛里爾大使、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共同見證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俞大㵢大使、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藍鶯執行理事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之簽署。

行政院十三日表示,兩份文件簽署後,正式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及二三二關稅相關優惠待遇。接下來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同時併送台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

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執行理事藍鶯(左起)美國商務部盧特尼克部長、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大使、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行政院楊珍妮政務委員、駐美代表處俞大㵢大使。(政院提供)

兩份文件簽署後,正式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及232關稅相關優惠待遇。接下來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同時併送台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台美磋商談判,總體來說達成六大目標,爭取對等關稅及二三二關稅最優惠待遇,提升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確保糧食安全與軍工韌性,以科學證據守護國人健康,優化台美經貿體系,建立可信賴的產業供應鏈,確立台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

行政院表示,在此新稅率下,輸美重點產業包括工具機、機械、手工具、水五金、自行車、塑膠製品、紡織、醫療器材等工業產品都更具出口競爭優勢;毛豆、吳郭魚、鱸魚、魷魚、秋刀魚、虱目魚等農產品,也更有競爭力,可擴大深耕美國市場。

在二三二條款下各項關稅,我方取得未來可能之半導體及半導體衍生品等多項最優惠待遇;我方另爭取到台灣半導體及資通訊企業赴美設廠及營運所需輸美的原物料、設備、零組件等亦可豁免對等關稅及二三二關稅,以及美方也承諾願提供土地、水電等基礎建設相關協助,給予赴美投資的台灣業者更具優勢的投資條件。

政院表示,納入豁免項目後輸美平均關稅降至百分之十二點三三,被課對等產品占輸美總金額從百分之二十四降至百分之十五點五。同時,輸美農產品總金額的四成二豁免對等關稅,輸美工業產品總金額三成六豁免對等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