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軒內線交易偵結 吳寶田辦公室主任夫妻檔遭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麗寶集團旗下上市公司名軒開發民國一0八年出售高雄市岡山區土地的重大內線交易案,台北地檢署於六日偵查終結。時任麗寶集團創辦人吳寶田辦公室主任的劉碧忠,因提前知悉售地利多,在消息公開前與妻子張春美聯手買進七十四張名軒股票,雖僅獲利一萬四千四百七十元,仍被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提起公訴。調查另確認,麗寶集團創辦人吳寶田及其女兒、名軒董事長吳泓瑩並無不法,予以簽結。

起訴書指出,名軒公司於一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傍晚五時五十九分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以總金額八億六千十九萬餘元出售高雄市岡山區灣裡西段約七千一百六十八坪土地,預計處分利益達一點六億元,此為影響股價的重大利多消息。依規定,在消息公開前十八小時的「禁止交易期間」內,相關內部人及其關係人不得買賣股票。

檢調查出,劉碧忠身兼名軒法人董事「英和投資」員工及吳寶田辦公室主任,因協助買方謝宏德處理土地簽約事宜,早在一0八年四月十五日即獲悉此項交易。他涉嫌在禁止交易期間的四月二十四日,以每股均價十六點八二元買進二十二張名軒股票,並將消息告知妻子張春美。張女則從四月十六日至二十五日間,陸續買進五十二張股票。兩人合計買進七十四張,但經計算,張春美已實現及尚持有的股票擬制性獲利合計僅約一萬四千四百七十元,劉碧忠甚至還虧損一萬六千七百八十元。

全案源於檢調獲報,名軒在公布售地利多前,有三組外部人馬涉嫌內線交易,總獲利僅約二萬元。台北地檢署一一四年三月間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並約談吳寶田、吳泓瑩父女等十人到案。

當時劉碧忠與妻子張春美各以三十萬元及五十萬元交保。歷經近一年偵辦,檢方認定劉碧忠夫妻涉犯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屬共同正犯,依法提起公訴,並宣告沒收其犯罪所得;至於吳寶田、吳泓瑩父女因查無具體事證,予以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