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任何文學作品之前,我們可能都難免受到錯誤或狹隘的前見(Vorurteil)所影響。《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以下簡稱《房思琪》),在對其題材乃至寫作背景略有了解之後,很容易一口咬定它若非一本「控訴社會的怒書」,就是一部「療癒自我的哀書」。而它是否真的被打開,則端視讀者個人的興趣而定。
「世上有遠比這更慘痛的事正在發生!」、「我沒興趣聽一個小女生說自己有多可憐。」、「渴到快死,於是就連地上的髒水也拿來喝?」是我聽過的幾個它之所以不被閱讀的理由。至於真的關心師生戀或誘姦事件的讀者,則似乎不易放下書頁上所寫的「改編自真人真事」這幾個字,於是便為「奕含到底是不是思琪?」的問題所困。此外,這本書還有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以及傳播學等不同的讀法與接受方式,它們的共同出發點都在於:這件事何以可能會發生?我們如何讓它不再發生?
作者已死,文本自然容許多種多樣的關懷與詮解。但我們是否應該正視它是文學與藝術作品(虛構小說)的事實?我們是否應該以打開文學與藝術作品的方式打開它,哪怕一次也好?因此,我現在要採納的不是羅蘭.巴特的文學批評概念,而是哲學詮釋學的進路。我想用哲學方法重構林奕含文學提問的思想性與藝術高度。
《房思琪》不是一本控訴的書,因為依照作者林奕含(不只一次)的概括,它是「一個關於女孩子愛上了誘姦犯的故事」,這裡面是有一個愛字的。另外,它也絕不是一本療傷的書,因為有一些傷根本就不能療。控訴與療傷等前見,都蘊含著道德與價值判斷。現在,讓我們試著先懸置這些「應然」(是∕非、善∕惡、好∕壞)的概念,只以「實然」(如其所是)的精神去觀照它究竟在處理什麼樣的問題。
《房思琪》是一部文學與藝術作品,但它卻包含甚至始於對文學與藝術本身的詰問。林奕含的第一個提問,是「一個真正相信中文的人,他怎麼可以背叛這個浩浩盪盪已經超過五千年的語境?」哲學上,這個問題表達的是一種懷疑(doubt)。「話語」與「實在」之間理當有一種客觀對應的關係,因為語言的功能正在於此。然而卻有一些相信中文也使用著中文的人,他們不是言有所衷的、他們的情話並不發源於真實的情志、他們的思並不無邪。
理性上,「話語」理當對應「實在」;但在(思琪的)經驗上卻非如此。這是第一重懷疑。而在第一重懷疑的基礎上,林奕含再度提問:
……胡蘭成或李國華這些人,你可以說他們的思想體系非常畸形,他們強暴了,或者性虐待了別人,自己想一想,還是「一團和氣,亦是好的」,你可以說他們的思想體系非常畸形,可是,你能說他們的思想體系不精美,甚至,不美嗎?
這種修辭是「反問法」。提問者已經預設了答案,而這個答案正是她第二重懷疑的表述:這種並不對應實在的話語是「精美的」(sophisticated)、甚至是「美的」(beautiful),這怎麼可能?無論在何種理論(如邏輯學或美學)的探討中,這都是不可能的,但在(思琪的)經驗上卻是成立的。於是,因為找不到任何合理的答案,第二重懷疑無可避免地要再提升成更為全稱的命題:「藝術它是否可以含有巧言令色的成分?」這個命題在全稱的層次上只是一個起點,而懷疑只要開始就難以停下,最終,它只能在下述的反問中完成自身:「會不會,藝術從來就只是巧言令色而已?」
至此,三重懷疑已經將對文學與藝術的傳統理解給解構掉了。它們所採納的都是一種挑釁的姿態,以此動搖傳統理解中所蘊含的必然性(necessity):(1)話語並不必然對應實在,一個人說出情話的時候不必然是有情而思無邪的;(2)不對應實在的話語不必然是不精美而醜惡的;(3)文學與藝術不必然言有所衷,而可能從來就只是巧言令色而已。然而林奕含尚不止步於此,她還坦言:「無論我有多麼討厭胡蘭成,我還是必須承認,《今生今世》的〈民國女子〉那一章,仍然是古往今來描寫張愛玲最透徹的文章之一。」
這告訴我們:(4)思有邪的人也可能有高深的文學造詣和藝術理解,而(5)思無邪的人亦可能愛上這些思有邪的人。也因此,這是一個關於女孩子愛上了誘姦犯的故事。我們必須充分領悟這裡的坦承有多麼地不容易:作者在走入最深的懷疑的同時,還是保持了最高度的誠實。正是這個極致的不和諧音成就了《房思琪》寫作的思想性與藝術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