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豬瘟賣病豬 父子遭判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洽興畜牧場去年爆發非洲豬瘟,全國豬隻禁運禁宰損失二十一億元。台中地院審理後二十八日宣判,陳姓豬農判一年六月、併科十萬罰金,陳姓兒子三罪合併執行三年;另兩人被控短報死亡豬隻及委託非法業者處理廢棄物部分,則因事證不足判決無罪。可上訴。

中院表示,陳姓豬農的五十八歲兒子長期上傳不實蒸煮照片,觸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未據實申報廚餘再利用數量,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申報不實罪,處一年二月,併科八萬元罰金;隱瞞疫情將染疫豬隻送往拍賣,觸犯共同詐欺取財罪,處二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三年。

中院表示,辯護人雖以陳男已坦承犯行、養豬場已結束營業為由請求減刑,但合議庭認為被告身為專業養豬業者,長達兩年多時間以「舊照新傳」的假手法規避環保機關稽查;且在養豬場爆發嚴重疫情時,仍將染疫豬隻送往拍賣市場,破壞國家廢棄物管控,並可能造成防疫破口,對社會危害重大,不符「情輕法重、情堪憫恕」的特別減刑規定。

八十六歲陳姓豬農部分,與兒子共同隱匿豬隻傳染病並送往拍賣,觸犯共同詐欺取財罪;因年滿八十歲,符合高齡者減刑規定,且案發後主動繳回三十二萬餘元犯罪所得,並於審理期間坦承犯行、尚知悔悟,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併科罰金十萬元。

另針對檢方起訴兩人短報死亡豬隻及委託非法業者處理廢棄物部分,因事證不足,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均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