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楊文琳/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江和樹27日揭露一名民眾疑遭檢舉人一路跟拍,短短42秒內連續被檢舉13件,罰單總額高達1萬3,800元。江和樹痛批,違規該罰,但執法不能淪為一路累加,更不能讓檢舉達人變相追著人民開罰。
江和樹指出,這起案件最讓人民不能接受的,不只是罰款金額,而是檢舉人疑似在42秒內一路跟拍、連續檢舉13件。駕駛人當下根本不知道自己已被檢舉,更不可能立即改正;等到罰單寄到家中,才發現短短不到一分鐘,已經累積13張罰單。
江和樹強調,違規要處理,他從不替違規者說話,但交通執法的目的是讓人民遵守規則、讓道路更安全,不是讓檢舉人透過一路跟拍、逐段檢舉,讓罰單無限堆疊。江和樹也質疑,現行連續舉發的認定,若以「經過一個路口」作為標準,那麼街口、巷口是否都算一個路口?若每經過一個小巷口就能再檢舉一張,人民根本沒有改正機會,檢舉制度也將失去比例原則。
警察吳局長於質詢中表示,將向警政署請釋,釐清街口、巷口是否都能作為連續舉發的路口認定;若有不符規定的情形,將依法處理。江和樹要求警察局針對「同一車輛、極短時間、同一路線」的連續檢舉,建立實質審核機制;不能只因影像被切成多段,就機械式一張一張開罰。同時也應加速審查與通知,讓民眾能及時知道違規並改正,而不是等到多張罰單一次寄到家中才發現。
江和樹重申,執法是為了交通安全,不是讓檢舉達人42秒內連檢舉13件。違規該罰,但人民也要有改正的機會;罰單不是業績單,更不能變成一路累加的追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