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國際罕見疾病聯盟主席杜漢.旺-黎格日前指出,全世界最好的罕病組織就在台灣,專家籲下一階段政策不應只討論「要不要擴大罕病定義」,應擴大罕病專款、研議建立難治疾病清單,以及常態性跨部門溝通,更加落實對罕病患者的照顧。
健保署表示,我國是於89年制定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是全球較早建立罕病專法的國家或地區之一。面對基因與細胞治療等超高價療法,政府近年透過醫療科技評估(HTA)、平行審查及條件性給付等方式,在病人用藥可近性、創新與健保財務永續間尋求平衡。
罕見疾病基金會執行長陳冠如指出,目前仍有少數疾病患者承受高度疾病負擔,卻因未符合法定認定而落在制度之外,強調政策不必讓所有疾病都「擠進罕病這扇門」,而是應思考在正式納入罕病制度前,是否有其他醫療、藥物及社會資源可以先接住病人。
陳冠如表示,病友團體未來若能與學界合作,建立疾病別病人自述結果(PRO)與生活品質資料,就能讓病人聲音從故事進一步成為政策決策所需要的證據。
衛部資料顯示,115年罕見疾病、血友病藥費及罕見疾病特材總額專款192.21億元,另外還有20億元公務預算挹注罕病用藥,政府也持續新增罕見疾病項目,包含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基因治療及芳香族L-胺基酸類脫羧基酶缺乏症(AADC)基因治療等。
專家呼籲,下一步應擴大專款、研議建立難治疾病專家建議名單,以及建立常態性跨部門政策溝通機制,補上現行制度縫隙。台大癌醫中心醫院主任柯博升指出,極罕病在台灣可能僅1至3名患者,單靠本土資料難以完整評估療效,未來應積極運用跨國數據、真實世界證據及亞太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