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分隔島判刑3月 男稱重病求免入監遭駁回

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林姓男子施用毒品菸彈後駕車,自撞分隔島遭警方查獲,因公共危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確定。林男聲請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遭拒,又未依通知到案,遭通緝後才被緝獲入監。其妻以丈夫罹患多項疾病、恐有猝死危險為由,聲請停止執行,林男不服法院裁定再提抗告,被台南高分院駁回,不得再抗告。

林男今年五月十四日未依期報到,直到七月廿六日才被緝獲入監。其邱姓妻子隨後向法院聲明異議,表示丈夫患有低血鉀、暫時性腦缺血、頸動脈狹窄、癲癇、心律不整及骨折等疾病,擔心入監後無法獲得妥善照護,加上自己因車禍留下後遺症,需要丈夫照顧,希望准予停止執行。

雲林地院調查發現,林男雖有多項疾病,但醫院診斷證明僅建議持續門診追蹤,並未認定入監將危及生命。監獄也已安排家醫科、骨科及精神科診療,提供藥物治療及相關檢查,認為尚不符合停止執行的法定要件,因此駁回聲明異議。林男不服提起抗告,除重申健康及家庭困境,也希望改以易科罰金代替服刑。台南高分院認為,林男毒駕自撞分隔島,對公共安全具有高度危險性,加上未依通知到案,經通緝才被緝獲,檢察官認為有入監執行必要,因此駁回抗告,維持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