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藥檢5違規 驗出孔雀綠

食藥署檢驗市售水產品,發現2件午仔魚驗出殘留還原型孔雀綠而不合格。(圖片提供:食藥署/記者傅希堯翻攝)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2日公布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檢驗結果,經抽驗市售691件水產品,結果其中5件驗出還原型孔雀綠或還原型結晶紫等抗菌藥品不符合規定,在禽畜產品方面則共檢驗248件,所有的抽驗樣品皆符合規定。

食藥署指出,為維護禽畜水產品食用安全,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禽畜水產品於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及各大賣場與超市等場所,抽樣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是否符合標準。

食藥署指出,7、8月水產品之動物用藥殘留總計檢驗691件,其中5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合規定,分別為屏東之2件午仔魚驗出還原型孔雀綠、台中1件冷凍黃花魚驗出還原型結晶紫、高雄之龍虎斑驗出還原型孔雀綠、屏東午魚驗出還原型孔雀綠等,各業者都已被裁處3萬到12萬不等之罰款。

食藥署表示,還原型結晶紫與還原型孔雀綠都是魚類之代謝產物,且結晶紫與孔雀綠都是合成染料,兩者之化學結構相似,也都具有抗菌的效果,目前研究顯示還原型結晶紫與還原型孔雀綠對人體之致癌證據尚不足。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對於販售之禽畜水產品,應保留進貨來源證明文件至少5年,以利追溯來源。另建議消費者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禽畜水產品,並優先選擇具有產銷履歷標章、生產追溯二維條碼或信譽良好之商家,以保障消費者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