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二年定讞,已發監執行,日前他申請假釋通過。由於林被控貪汙罪部分,仍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合議庭十六日裁定,林益世自昨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 林益世今年春節前曾申請假釋,但被駁回,日前他再度申請,四月間終獲法務部准予假釋。林益世昨日下午由桃園的八德外役監離開,他戴著帽子、口罩,全程低頭不語。 林益世獲准假釋,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殘餘刑期約有三個月左右,執行率近九成。本案中,他另被判決併科罰金一千五百八十萬元,也已繳清罰金。 林益世被控收受瀘渣業者六千三百萬元賄款部分,現由高院更一審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