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內政部16日公布「一0八年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十大死因如排除居國人死因之首的惡性腫瘤(癌症),108年國人的平均壽命為84.81歲,較一般平均壽命80.86歲增加3.96歲。顯示惡性腫瘤影響我國平均壽命極為顯著。
內政部指出,另兩項影響我國平均壽命極大因素為心臟疾病、肺炎。若排除居第2位死因的心臟疾病,平均壽命可增加1.5歲;若排除居第3位死因的肺炎,平均壽命將增加1.13歲。
內政部表示,為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影響,運用衛福部108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我國各類死因除外的國人平均壽命,並與一般國人平均壽命比較差距,兩者間壽命差距愈大,代表該類死因減損壽命愈嚴重,對於國人平均壽命影響愈明顯。
其中影響程度最大的惡性腫瘤,已連續38年居國人死因首位,且死亡人數連續11年攀升,近年其死亡人數占全體死亡人數的比例皆在2成7以上。
相關單位近年加強惡性腫瘤預防宣導及醫療,編算結果發現排除特定死因為惡性腫瘤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已由102年的4.19歲減至108年的3.96歲,最近4年則均低於4歲。
就性別觀察,男性於特定死因除外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高於女性的死因者,包括惡性腫瘤、腦血管疾病、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與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女性高於男性者有心臟疾病、肺炎、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