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安平區永華路停車場殺人案,唯一交保在外的徐姓嫌犯,經檢察官提起抗告,由台南高分院發回更審,法官認為徐男有串供或滅證之虞,若不羈押將致案件難以順利進行偵查,二月二十八日凌晨重新裁准羈押徐並禁止接見通信。
「二月十六日安平區永華路停車場殺人案」計有七嫌涉案,徐男是最後一名到案的嫌犯,檢察官聲押後,台南地院二月二十六日裁定讓徐男交保十萬元並限制住居;檢方不服裁定,二月二十七日提起抗告,經台南高分院發回重裁。
台南地院再次開羈押庭,徐男仍否認殺人犯意,但法官認為徐男駕駛黑色馬自達自小客,載同共犯與另紅色馬自達自小客,自台南市某處出發至第一現場即安平區育平路某停車場,找尋王姓被害人,並於遇到王後,共犯之人即下車毆打、砍殺、追撞王,致傷重不治。法官認為,案發後徐男與共犯等人分乘二部車,護送同行傷者至同一間醫院就醫,其後又與共犯一同躲藏,明顯係出於事先謀議,互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法官同時認定,此案另牽涉數個幫派所衍生之案件,各該案件是否與徐男所涉之案互有牽連,亦未查明。此案屬於集團式犯罪,集團成員對於共犯間之拘束力極強,徐男於檢方偵查及法院調查中均矢口否認犯罪,如未予以羈押,任令其在外,更難期待有坦承之可能性,且極有可能與尚未查明之共犯串供或滅證,而致案件難以順利進行偵查。
「二月十六日安平區永華路停車場殺人案」計有七嫌涉案,徐男是最後一名到案的嫌犯,徐男再加上另外在押六嫌,全案共有七名嫌犯已被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