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中一年十二班 ◎邱可昕
人的一生總會經歷大大小小的事情,而在這段漫長又短暫的歲月中,猶在當下的我們也許能記起不少細節和點滴,可一旦時間過得久了一點,就再也沒什麼人能夠原汁原味地還原每個剎那。也許不是我們選擇遺忘,只是時光的流淌從來不為誰停留,別說很久遠的從前了,哪怕只是昨天三餐吃了什麼這樣不遠的事,都早已變得模糊,甚至逐漸淡忘。
從前,我不明白遺忘究竟為何物,只覺得它跟忘記多半相去不遠吧!一直到了前幾年某天,突然有閒情逸致地翻起了一本說不上斑駁卻也有著十餘載年歲的相冊,我才猛然驚覺,原來,遺忘和忘記從來就不一樣。忘記,也許只是對生活裡一件瑣事的一時記不起,又或者是在未被喚醒記憶前,用來稱一段曾經的代名詞;遺忘可就大不同了,那是想記也記不起,就算記起了仍覺得哪有缺漏的,彷彿過往真實經歷過的一切,只是一片片碎片,而屬於我的記憶拼圖已不再完整,遺失的碎片卻無處可尋。
我曾天真的認為,我能把生命中出現過的親友、師長,甚至是每一個與我朝夕相處的臉孔都牢牢記住,可我錯了,遺忘是無情、無聲、無息的一台機器,定時清除過往人事物的片段,亦定量刪除些不再出現在生命中的所有。記得走在街上的某個午後,偶然瞥見一個熟悉的身影,還等不及讓我回憶那是誰,一道熟悉卻又生分的人影就這樣與我掠身而過,我記不起那是哪個曾停留在我生命中的過客,也只能佇足在原地望著她的背影,祝她一切安好。自此之後,我愈來愈相信遺忘的悄然無蹤,卻也無能為力挽回早已遺忘的那些,以及未來我,可能還會遺忘更多的片段。
不過,遺忘也不見得總是令人心痛的。若是遇到了令人痛心的事、劇烈的爭吵、漸漸疏離的人事物,我們同樣會逐漸淡忘,直到遺忘。惟有如此,再被影物觸動,或故敵相逢之際,我們才能更平靜地看待這一切,不再掀起驚濤駭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