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銘鋒撤職停用兩年確定

中央社∕台北一日電

前台北市工務局副總工程司喻銘鋒等人涉及北市瀝青弊案,高院更一審判四年一月,褫奪公權二年。懲戒法院一審判決喻男撤職並停止任用二年。懲戒法院二審判決上訴駁回確定。

承包北市養工處工程的廠商為取得較高利潤,以銑刨厚度不足、減少瀝青鋪設厚度等偷工減料方式減少成本增加盈餘,並自民國九十一年起以交付現金賄款或招待飲宴、理容店、卡拉OK消費等方式,行賄喻銘鋒等公務員。

台北地檢署依貪汙等罪起訴喻銘鋒等人,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處喻男有期徒刑四年一月,褫奪公權二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目前正由高院更二審審理中。台北市政府將喻男停職,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一審判處喻男及涉案的養工處前正工程司黃駿秀、張堯田、邱燕輝、前工務局技正楊財欽撤職並停止任用二年,前養工處副工程司莊金清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喻男等六人不服,提起上訴。懲戒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