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中共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辦公室、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室聯合發布《關於示範推進國際航線集裝箱船舶和郵輪靠港使用岸電行動方案(2023-2025年)》,至今(2023)年底,具備使用條件的船舶和港口企業實現岸電常態化使用。
據悉,包括中國遠洋海運集團(含東方海外貨櫃航運)等十家國際貨櫃班輪公司、渤海郵輪有限公司等七家國際郵輪公司、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國際貨櫃港口企業,遼寧港口公司等九家郵輪港口企業自願參與示範推進工作,到2023年底,具備使用條件的船舶和港口企業實現岸電常態化使用。
依據該行動方案,在船舶受電設施安裝率方面,明(2024)年底,國際郵輪公司在具備岸電供應能力的郵輪港口靠泊的郵輪具備受電設施;2025年底,國際貨櫃班輪公司掛靠具備岸電供應能力的港口的國際幹線集裝箱船舶(含自有及租賃船舶)的40%具備受電設施。在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安裝覆蓋率方面,至2024年底,郵輪港口企業停靠郵輪的碼頭實現高壓岸電設施100%全覆蓋;2025年底,國際樞紐海港相關貨櫃港口企業停靠國際幹線集裝箱船舶的碼頭實現高壓岸電設施90%覆蓋。在碼頭岸電用電量方面,2025年,國際幹線貨櫃船舶、郵輪靠泊岸電用電量較2022年大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