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髮店集體霸凌女助理 勞檢處要求限期改善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八日接獲轄內某美髮店集體霸凌女性助理事件,已立即派員至該事業單位實施勞動檢查,經了解對於六日發生店內勞工遭集體霸凌案件,當事人表示自認未有不法遭侵害事實,亦未有要提告,雇主將協助雙方和解;惟檢查結果發現,雇主未落實執行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相關執行紀錄,將通知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將依違反職安法規定處新臺幣三至十五萬元罰鍰。另勞檢處亦敦請雇主如當事勞工後續自認有遭受不法侵情形欲提告時,應給予協助處理,以維勞工權益。

勞檢處九日呼籲事業單位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百二十四條之三規定,訂定勞工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及採取暴力預防措施,勞工在職場上遇到職場霸凌時,應主動向公司提出不法侵害處理,對於工作期間遭受言語汙辱或毆打等霸凌事件,涉及觸犯刑法時,建請儘速通報警政機關或循司法途徑處理,雇主亦應主動給予協助處理,以維護勞工權益,另外本府勞動局為強化對勞工族群之法律扶助服務,於每週一、週三及週五下午二時至五時於桃園市政府三樓提供「免費律師諮詢服務」,以協助勞工爭取自身權益,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