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健保署1日宣布放寬連續血糖監測規定;其中,第1型糖尿病檢測由間隔3個月放寬為間隔1個月,並將懷孕第二型糖尿病或妊娠糖尿病、接受胰島素注射者納入給付範圍,年增約512人次受惠。
自106年起健保署給付第1型糖尿病、新生兒糖尿病或因胰臟切除術後所致較嚴重的糖尿病個案「連續血糖監測」檢驗,透過將血糖感應針裝置於皮下,連續記錄3~5天長時間血糖波動數值,統計年約1692人次使用。
為提升糖尿病照護品質,有效監控血糖變化,健保署這次放寬連續血糖監測支付條件,將「懷孕之第2型糖尿病或妊娠糖尿病,且接受胰島素注射者」納入給付範圍,期能於孕程血糖監測,以降低生產風險及改善新生兒預後。
此外,針對第1型糖尿病病人,檢測由「間隔3個月」放寬為「間隔1個月」,即時監測血糖變化及治療情形。前述2項規定之放寬,估計1年新增約512人次受惠,健保每年挹注約2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