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有民眾懸掛看板公布割頸案之涉案男女少年照片,並有人在網路上轉傳,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十一日指出,新北市政府如不對公布者開罰,就應依法召集相關單位與團體審議,是否予以公開。
衛福部表示,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兒童及少年姓名及其他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違者且無正當理由者,可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衛福部指出,但是兒少權益保護法中仍有例外的空間,如為增進兒童及少年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且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加害人資訊之必要,則不在此限。
衛福部表示,若新北市府應儘速完成相關審議之行政程序,以給其他校園裡的孩子一個寂靜的生活空間;至於網路貼文暴露這二名少年照片部份,將由行政院依據兒少法召集各部會委託民間成立的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