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南港分局警備隊一名徐姓女小隊長一一二年十一月間,勤餘時間在轄內拾獲一個要價不菲的香奈兒錢包,她將拾得物帶回駐地後,卻只對證件依遺失物規定做處置,而將包和裡面現金占為己有,遺失人來領取時,見只有證件,遂向警報案,警方經自檢,發現竟是徐女私吞,除將徐女記兩小過調離主管職,另依侵占遺失物及偽造公文函送法辦。
據了解,徐姓女小隊長從警達三十餘年,去年十一月間在轄內人行道拾得一個市價約二萬元的香奈兒錢包,她隨後將包包帶回駐地,但卻只對包內的信用卡等證件依遺失物規定處理,而將包包和裡面的現金占為己有,遺失人接獲警方通知前往領取時,看見只有證件覺得十分奇怪,於是再向警方報案,她的名牌包被偷了。
警方接獲報案即調閱監視畫面追查,赫然發現竟是徐姓女警將拾得名牌包據為己有,督察組向徐詢問時,她坦承是自己一時失慮、貪小便宜才將包包占為己有。
南港分局十八日表示,警方在自檢後,已將徐女依刑法侵占遺失物、偽造文書等罪函送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另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予以記過二次、提列教育輔導對象並報請調整職務及服務單位,另單位主管督導不周連帶予以申誡一次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