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癲癇未換發駕照開車昏迷撞飛路人 被判8月徒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廖姓男子曾癲癇發作卻沒依交通法規繳回駕照由醫師評估換發,結果開車途中又因癲癇昏迷,車輛失控衝到對向撞飛楊姓路人,造成腦、脊髓重傷生活無法自理,又撞六輛汽、機車後衝入麵店才停下;法院審酌,廖男明知有癲癇且陸續發作仍上路,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他八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廖男曾因痙攣就醫發現患有癲癇,之後也陸續發生症狀,本應注意要迅速將駕照繳回,於體格符合規定申請換發新駕照前,不得駕車上路,以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但廖男沒繳回駕照也未換發,去年二月九日開車經台中市南屯區向心路往大墩六街,途中癲癇發作失去意識,導致車輛失控跨越分向線,逆向衝入對向車道,將徒步的楊姓女子撞飛,並波及一旁的孫姓女駕駛及二輛小客車、四輛機車,再撞進路邊的麵店。

由於楊女因腦部重創,送醫治療至今仍有嚴重腦傷、脊髓損傷導致生活無法自理的重傷害,孫女也被撞到全身多處骨折、氣血胸。

台中地院認為,廖男未依規定繳回駕照,也沒經醫師診斷及申請換發,就逕自開車上路才造成嚴重事故,構成過失重傷害,另審酌廖犯後留在現場坦承肇事,符合自首減刑要件,考量廖和被害人賠償金無共識未能和解,依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他有期徒刑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