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逾期貨物申請自行銷毀 省時又省錢

(基隆關提供)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基隆關表示,對於納稅義務人逾期不報關、不繳稅、不退運或聲明放棄的貨物,依關稅法第96條規定,海關得將其貨物變賣,無法變賣而需銷毀時,應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在海關監視下自行銷毀,屆期未銷毀者,海關得代位銷毀,惟仍須由納稅義務人負擔有關費用。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期加速貨物銷毀時程並降低負擔成本,可向海關申請自行銷毀貨物。

基隆關說明,若由海關執行代位銷毀,因銷毀作業須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招標及簽訂契約,惟囿於貨物屬性、案件數量、櫃場位置等因素,招標時程難以掌控。爰為加速處理逾期貨物銷毀作業,納稅義務人獲知貨物需銷毀時,應儘速委託環境部公告許可的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向該關申請辦理自費自行銷毀,除可減少存倉期間所衍生的倉租及貨櫃延滯費,還能降低營運成本負擔。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倘民眾申請自行銷毀,可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官網(網址:https://www.reca.gov.tw,路徑:機構業者/清除處理業者),即可查詢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依進口貨物相關屬性及存倉地點等條件,尋找合適的環保處理清除業者辦理銷毀。

基隆關最後提醒,按上揭方式尋找合適的環保處理清除業者,並向海關申辦自行銷毀,若仍有相關銷毀問題,歡迎親洽或電詢該關。

即時

新北「友善優良建築工地評選」5/1起報名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為提升...

8旬翁又走失 警:「客家人不騙客家人」 安撫助返家...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1...

竊嫌香鋪佯裝買鞭炮偷錢包 警45分鐘逮回物歸原主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一名程姓慣竊...

玉井淺山故事館開幕 用食物說故事

記者張淑娟/玉井報導 由一群在地人不分日夜在...

近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