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郭智輝違反證交法判緩刑

行政院長卓榮泰(左)16日宣布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右)將接任經濟部長。(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十八日質疑內定經濟部長的郭智輝在崇越董座任內曾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被起訴,且崇越曾協助中國企業華為成立晶圓廠,這種人事案,不知是識人不明,還是別有用心。

對此,準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十六日澄清,該案是商務糾紛涉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崇越科技已秉持上市公司負責態度主動更正。

王鴻薇表示,公布經濟部長就是前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消息一出震驚四座,原因無他,眾所皆知郭智輝不但是違反證交法判緩刑,他的律師還是顧立雄,而且國際媒體彭博社也點名他在位時,崇越就是協助中國華為成立晶圓廠的台灣廠商。

她指出,根據相關判決資料,崇越涉嫌在九十四年底和新加坡外商協商出售晶圓廠案,收取款項約五百萬美元後,不但沒有履約,還違反相關會計規定,該案最後郭智輝等人涉違反證交法,一審判決有罪宣告緩刑,上訴二審也判緩刑,而且沒有上訴,顯然罪證確鑿。

王鴻薇進一步指出,去年十月彭博社就以斗大的標題寫著「彭博:台灣崇越漢唐等四科技公司協助華為設晶片廠」,新聞內容也說,深圳一家華為支持的公司所建造一座即將完工的大型建地裡,這群人中包含台灣晶片材料經銷商崇越科技。

陳世凱表示,崇越旗下「蘇州崇越」僅為承包廢水處理工程業務,並非協助中國建立晶圓廠;另有關違反證交法一事,是因崇越公司此前發生商務糾紛所致,崇越科技已秉持上市公司負責態度主動更正。

對此,崇越公司指出,公司所有投資與業務皆遵守國家政策與法令拓展營運項目,絕無踰矩。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郭智輝接任經濟部部長並無違反規定。

有關違反證交法部分,崇越公司則指出,起因為民國九十六年之商務糾紛,財報數字有出入,主動於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重編九十五年一至三季財報;然因重編財報,涉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崇越科技主動更正,因此獲得從輕發落,被判緩刑。

 

即時

破冰之旅 傅:兩岸邁出一大步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由國民黨立院黨...

〈社論〉賴清德政府不能讓財政紀律廢弛下去!

賴清德政府財主首長已經定案,財政部長由莊翠...

竊嫌香鋪佯裝買鞭炮偷錢包 警45分鐘逮回物歸原主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一名程姓慣竊...

玉井淺山故事館開幕 用食物說故事

記者張淑娟/玉井報導 由一群在地人不分日夜在...

近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