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重大事故通報中心地震通報

一、發生事由:1/21,12:17,震央嘉義縣政府東南方 37.9 公里(位於嘉義縣大埔鄉),地震深度9.7公里,芮氏規模6.4,最大震度嘉義縣大埔6弱;嘉義最大震度6級、太保4級;臺南最大震度5級、善化5級;高雄最大震度5級、路竹4級、楠梓4級。 二、地震儀測值:臺南84.90Gal(5弱)、高雄31.20Gal(4級)。 三、廠商地震儀: 臺南:群創B廠143.00Gal(5強)/台積18廠105.00Gal(5弱)/聯電131.00Gal(5弱)/彩晶126.80Gal(5弱)。 高雄:群創F廠35.00Gal(4級)。 四、廠商影響程度:臺南園區廠商進行人員疏散、目前無接收到人員傷亡訊息,新建工程暫無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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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長侯友宜、副市長朱惕之、議長蔣根煌、副議長陳鴻源慰勉辛勞員警及協勤民力

侯友宜至土城分局慰問  (新北市警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為期15天的「114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從今(20)日晚上10時正式開跑,新北市長侯友宜、副市長朱惕之、市議會議長蔣根煌與副議長陳鴻源等人於20日晚間分別前往土城、板橋、新莊、永和等4個行政區域慰勉警察分局、消防分隊、憲兵隊、守望相助隊等單位,同時發放加菜金及致贈慰問品,感謝警、消、憲兵弟兄與民力組織的夥伴,在春節期間對社會無私的奉獻與付出。 侯友宜至土城分局慰問 (新北市警局提供) 侯友宜表示,市府團隊將持續秉持簡政便民、行動治理、智能城市的施政方向,堅信在民力、友軍共同努力之下,為市民打造「安居樂業」的幸福城市,也勗勉警(民)力、消防、友軍等利用巡守時機,主動發掘社會弱勢之邊緣人,適時給予溫馨關懷與溫情扶助,轉介給社福單位輔導,讓弱勢家庭都能得到政府關心照護,免於無助與恐懼。 侯友宜至土城日新里守望相助隊慰問 (新北市警局提供) 新北市警局長廖訓誠強調,春節期間新北警方將加強維護金融機構安全,並預防竊案發生;在交通方面,針對各大風景區、火車、高鐵、捷運、公車車站及賣場周邊之加強交通疏導,全體員警、協勤民力及友軍們都已經作好準備,全心、全力服務市民,滿足市民安全、交通、服務之各項需求,冀盼市民都能在優質的治安、交通環境中,歡心安度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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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安15天 鎖定打詐緝毒掃黑

安演習20日晚間10點正式起跑 ,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 (記者王勗攝)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廿日晚間為期十五日的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正式起跑,首日擴大臨檢,全市警方也將針對治安顧慮場所、重要道路加強稽查取締。貫徹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等重點工作,讓民眾安心過好年。市長黃偉哲廿日晚間特至五分局主持勤前教育,盼警方貫徹打詐、緝毒、掃黑目標,守護治安環境。 市長黃偉哲廿日晚間會同警長林國清至五分局主持勤前教育,聽取警察局提報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三大主軸「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重點工作並視察出勤狀況。市長黃偉哲特別肯定南市警局對治安、交通的貢獻,聖誕、跨年南市系列活動也幸有南市警、民力的投入,才讓各項安維工作警衛部署周延萬全,任務均能圓滿達成。 廿日晚間十時起至二月三日廿四時止將展開為期十五日的「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市長黃偉哲也期許相關單位落實執行治安工作,同時繼續貫徹打詐、緝毒、掃黑三大目標,運用科技執法並積極整合第三方警政及民間力量,為南市治安、交通把關,打造安全宜居的幸福城市。 市長黃偉哲強調,春節期間,南市府也將持續積極打擊詐欺犯罪、加強金融機構巡守及提供護鈔服務,全力做好防詐騙、防搶、防竊等工作,特別提醒市民朋友,遇有疑似詐騙訊息或情事,請立即撥打一六五或一一0尋求協助。 另春節返鄉、預計南市出遊人潮、車流將大增,也期勉警方發揮團隊精神,並結合義警、義交、民防、巡守、志工等民間五力,齊心守護南市治安與交通,讓市民安心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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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指示行善 命理師捐復巴

陳瑾瑩(左)廿日捐贈一輛復康巴士給市府,由市府社會局長盧禹璁(右)代表接受。 (記者陳銀全攝)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從事命理工作的陳瑾瑩,受神明指示原欲捐贈救護車,但因捐贈救護車所排時間較久,經向神明請示同意,廿日改捐贈一輛復康巴士給市府,由市府社會局長盧禹璁代表市長黃偉哲接受,並回贈感謝狀。 陳瑾瑩表示,十餘年前受信奉的神明指示,希望能捐贈一輛救護車,她也開始將命理工作部分所得,做為捐贈基金,但因捐贈救護車的善心人士不少,捐贈所排時間較久,加上日前她在路上,見一名視障者搭乘復康巴士,因而轉念,並向神明請示並獲同意後,捐贈一輛價值約一百廿萬元的復康巴士給市府。 黃偉哲感謝陳瑾瑩無私回饋社會大眾的善舉,此次捐贈復康巴士協助市府提供身障朋友交通接送服務。黃偉哲期盼藉此次活動,號召更多善心人士及企業投入社會公益。 盧禹璁說,南市目前有一百五十五輛小型復康巴士及一輛中型復康巴士,每年平均可提供廿五萬趟次以上服務,這些車輛多數由民間企業、團體或市民個人所捐贈,市府將捐贈車輛使用於汰換年限已逾十年以上的老舊復康巴士,保障使用民眾之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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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搶護鈔 警加強金融機構巡守

廿日上午台南分行也湧現換領新鈔的排隊人潮,警二分局也特別針對周邊實施防扒、防竊提醒宣導,同時針對可疑人車加強盤檢。(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春節將屆,金融機構容易成為歹徒行搶行竊目標,為此警二分局也全面針對轄區金融機構、郵局及各ATM等資金流動熱絡處所,定點守望、綿密巡守等勤務加強作為,確保金融機構及民眾存提款安全。警方也特別提醒民眾妥善保管自身貴重物品,春節期間警方也將持續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台灣銀行換發新鈔,廿日上午台南分行也湧現換領新鈔的排隊人潮,警二分局特別針對周邊實施防扒、防竊提醒宣導,同時針對可疑人車加強盤檢,另也針對府前路為人車流量較大之交通要道,實施交通疏導及引導民眾妥適車輛停放,以維護交通之安全及順暢。 警二分局提醒,金融機構、公司行號或民眾如有存提款護鈔需求,可隨時撥打一一0,警方將派員協助護鈔。春節期間如需舉家外出,也可向轄區派出所登記,警方也將針對舉家外出住宅加強巡守及安全維護。春節期間也呼籲民眾留意保管貴重物品,避免給歹徒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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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傷女躺快車道 不是第一次尋短

  警方獲報到場將方姓女子扶起帶回,幸未發生意外。 (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十九日晚間八時許,永康分局復興所接獲通報,稱有女子平躺在小東路快車道,警方獲報立即前往查處,將女子攙扶至路旁,後續經帶回派出所安撫情緒,方姓女子才在警方關心下坦承遭遇感情問題,警方循線聯繫家屬及救護人員至派出所,將方女送醫觀察治療。 十九日晚間行經永康民眾驚見有女子從小東路分隔島上跑到快車道上,逕直躺下、險象環生。復興所警員郭俊得、蔡青諭及實習生吳冠旻獲報立即前往現場,蔡、吳二人到場立即下車將女子扶起,郭員也隨即迴轉車輛,避免女子遭車輛追撞。 女子心情低落情緒激動,面對協助警方不願透露身分,一心想要輕生。三人察覺異狀,隨即關懷詢問女子是否遇上困難,在警方持續關心下,終於突破女子心防,坦承在感情中遭遇挫折,後續也配合警方盤查,帶回派出所休息並緩和情緒。 據了解,方女為情所困許久,前也因輕生遭到衛生通報,警方後續也通報救護人員及方女親屬到派出所,方女雖無大礙,但為求保險,救護人員後續仍將方女送醫觀察,避免發生憾事。(珍愛生命,請撥一九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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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夜市春節不打烊 周邊交管

十九日晚間,南市警交大及五分局深入花園夜市宣導,與民眾互動分享治安、交通安全觀念。 (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花園夜市是全台知名夜市,隨著人氣人氣實境節目「夜市王」播出,人氣進一步攀升,蛇年迎來九日連假,花園夜市也將持續營業。警方在春節期間將針對夜市周邊加強交通管制,維護民眾安全。 十九日晚間,南市警交大與警五分局特進入花園夜市宣導治安、交通等重點工作,五分局長洪宏榮也率員與民眾玩快問快答遊戲、小朋友套圈圈、大人戴酒駕眼鏡模擬闖關及摸彩等遊戲。 花園夜市周邊的和緯、海安路口是北區幹道之一,據警五分局交通組統計,去年共有廿六件受傷交通事故,每到四、六、日花園夜市營業,周邊道路也時有壅塞。 春節連假,警方將針對周邊實施管制措施,民眾可至分局臉書查詢相關資訊。 廿日晚間十時起至二月三日廿四時止,警方將展開為期十五日的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警方也將針對酒駕、違停等重點違規項目加強取締,同時也將持續打擊詐騙、毒品等不法犯罪,也呼籲市民朋友防範詐騙陷阱,如有疑慮可電洽一六五反詐專線,或至內政部警政署打詐儀表板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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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上路 4天取締6件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農曆春節將至,市警一分局為防制酒後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近期加強酒駕執法力度,規劃路檢以及易肇事路口守望等勤務,藉由執法來遏阻民眾酒駕行為,累計十六至十九日,共計取締六件酒駕案件。 市警一分局長章振國提醒民眾,民眾務必留意宿醉的風險,若前一晚飲酒過量,隔日體內酒精代謝不及,將可能導致酒測值超標,進而觸法造成悲劇。建議民眾飲酒後,至少休息廿四小時以上,避免因酒精殘留而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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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派出所結合社區 送暖弱勢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農曆春節將至,市警三分局長安派出所,結合社區巡守隊及愛心關懷據點,由所長黃俊榮、公親里長王金樹、總頭里長蔡忠明等,在春節前夕,捐贈物資給弱勢家庭及獨居長者,希望他們也能感受到社會溫暖。 長安所指出,轄內有一弱勢家庭,葉小妹妹的爺爺因為中風長期臥病在床,大伯父也為身障人士,看到葉小妹妹孤伶伶但又堅強的背影,讓人欣慰也讓人鼻酸,當一行人前來關懷且送上物資,葉爺爺笑的開心全寫在臉上,有大家的祝福和關心,讓他覺得窩心且不孤獨。 在訪視關懷弱勢家庭過程中,長安所員警及民防義警向民眾宣導「防搶、防竊、防詐騙等預防犯罪」及「舉家外出、保護民眾存、提款護鈔等為民服務項目」,也希望民眾過個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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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扶天地 〉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與無權占有

鹽水區林先生問:我的遠親老李於民國九十年間向朋友老王購買一筆土地面積一百平方公尺,老王交付土地給老李後,老李即刻在土地上蓋房子(未申請建築執照),雙方一直未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一百一十年老王死亡後,老王名下一百平方公尺土地由其兒子小李辦理繼承登記為所有權人。小王請求老李拆屋還地,老李則請求小王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請問小王和老李誰的主張較道理,兩人官司勝敗情形可能為何。 答:首先,第一個問題,小王主張老李無權占有其土地,請求老李拆屋還地。既然老李在一百平方公尺土地上蓋房子,是基於當時土地所有權人老王交付土地,所以老李使用土地,在土地上蓋房子,屬於有權占有、使用,並非無權占有,所以小王主張老李無權占有,依照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請求老李拆屋還地,為無理由,因此,小王可能會敗訴。 至於第二個問題,老李請求小王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是否會勝訴?按民法第一百廿五條規定,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民法對於買賣移轉登記請求權之時效規定為十五年,也就是說老李於民國九十年間向老王購買一百平方公尺土地,至遲應該在一百零五年請求老王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然而,老李直到一百一十年老王死亡前都未請求移轉登記,已經罹於十五年時效。依照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也就是說:(一)小王如果向法官主張,老李之買賣移轉登記請求權已超過十五年,罹於時效,小王拒絕給付,則法院可能會判決老李敗訴。(二)如果小王不知道上開時效之規定,也未向法官提出時效之主張,則法官縱使知道,也不能主動考量已罹於時效之情形,在此情形下,法官可能判決老李勝訴。 (作者∕法律扶助金會嘉義分會會長林春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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