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因應美國對台卅二%高關稅政策對產業帶來衝擊所造成的影響,新北市長侯友宜八日宣布,新北受影響的產業如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向稅捐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新北市府稅捐處表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不能如期繳清稅捐者,得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另依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延期或分期繳納得擇一選擇,申請延期最長一年,或分期最多卅六個月(期)。
稅捐處指出,延期或分期申請者,稅捐未達新台幣二十萬元,得延期一至二個月或分二至三期;稅捐在二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得延期一至三個月或分二至六期;稅捐在一百萬元以上未達五百萬元,得延期一至六個月或分二至十二期;稅捐在五百萬元以上未達一千萬元,得延期一至十二個月或分二至廿四期。而稅捐在一千萬元以上者,得延期一至十二個月或分二至卅六期。
稅捐處提醒分期繳納應納稅捐,每期金額不得低於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免徵限額,民眾可於稅款規定繳納期間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書向該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