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曾在台中酒店上班的顏姓女子,八年前酒駕撞死陳姓烘焙師。陳男姊姊一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賠償強制執行已逾時效,陳父認為「給她一條生路」而放棄,雖無法原諒對方,但仍樂意見她悔改。
在台中金錢豹酒店上班的顏子娠,於一0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凌晨酒後駕駛賓士車,行經台中西屯區撞死陳姓烘焙師,判處徒刑九年六月定讞,判賠一千零六十八萬元,顏女在一0七年九月入獄;陳男姊姊陳昱芳一日凌晨在雅妃烘焙坊臉書粉絲團,公開顏女寄給她的信件內容。
陳昱芳發文提到,昨日是弟弟三十二歲的生日,不久前顏子娠申請假釋,家屬準備要聲請民事賠償強制執行時,發現已逾五年時效,她認為仍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是自認倒霉吞下去,讓所有加害者學會只要擺爛就可以避開責任。」
陳昱芳說,經她與爸媽討論,但爸爸說,時效過了就算了,「給她一條生路」。她便寫信給顏子娠,勸對方找機構協助回歸社會,「妳已自由,卻罪無可赦,我和我爸媽這一生不會原諒妳,但是我們陳家樂意見到妳悔改。」
陳昱芳也在貼文中公開顏子娠的回信,顏子娠表示,收到陳姊的來信,對於陳父、陳母放棄千萬債權她內疚崩潰,她只要有餘力,就會從事公益服務與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