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特別條例未過提覆議? 主計長:上級決定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十四日審查四千一百億元特別條例。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質詢,若通過的不是政院版是否又要提覆議或聲請釋憲,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表示,要看上面決定,但主計總處要研究是否違反財政紀律法。

因應美國對等關稅,行政院日前通過規模新台幣四千一百億元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十四日聯席審查政院版及在野黨團版草案。

黃珊珊質詢指出,行政院的特別預算從原本擬定八百八十億元增加到四千一百億元,但其中項目都跟關稅有關嗎,老宅修繕、高等人才教育、照顧弱勢這些本來就該做,怎麼會變成特別預算。她強調,特別條例應有法規依據,個人看來,這根本是要花光歲計賸餘及去年超徵。

黃珊珊也詢問,現在特別條例有政院版、民眾黨團版及國民黨團版,若將來立法院三讀通過的不是政院版,行政院是否會像過往的總預算和法案提出覆議,甚至聲請釋憲;陳淑姿答詢表示,這要看上面決定,主計總處要研究,並且要看是否違反財政紀律法。

黃珊珊說,她不希望看到覆議的情況發生,各行政單位應跟立法院黨團好好溝通,因為這三個版本大同小異,但應該要凝聚具體共識,才能跟社會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