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擬推保全羈押防棄保潛逃

針對朱國榮、鍾文智、徐少東等重刑犯逃亡引發爭議,最高檢擬推「保全羈押」防逃。(記者孫曜樟翻攝)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近年來朱國榮、鍾文智、徐少東等重刑犯棄保潛逃事件頻傳,最高檢察署十四日指出,最高檢與台灣高等檢察署研商防逃對策,並強烈建議修正「刑事訴訟法」增訂「保全羈押」制度,要求法院對判處一定刑期以上重刑且有逃亡之虞的被告,應當庭羈押以確保司法程序順利進行。

最高檢表示,現行防逃機制主要依據行政規則,例如「防範刑事判決確定案件受刑人逃匿聯繫作業要點」,但實務上檢察官接獲法院通知時,重刑被告往往已失去蹤跡,成效有限。此外,科技監控措施對有心逃亡者也難以有效防範。

為此,最高檢參考美國、日本、德國等立法例,建議採取「羈押為原則、交保為例外」的制度設計,要求法院在宣判時若被告被判處五年以上重刑,應當庭審酌是否加以羈押,避免被告利用上訴期間逃亡。

針對第三審上訴案件的強制處分,最高檢也提出改進方案,建議由二審檢察署原蒞庭檢察官持續處理,確保強制處分的連貫性。

最高檢強調,若現行「捉放曹」的司法現象未能從制度面徹底解決,將嚴重影響民眾對司法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