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88會館」案時,查出南港警分局劉姓員警涉嫌利用公務系統洩漏民眾個人資料給郭哲敏犯罪集團,並收受不當利益。北檢二十六日指揮調查局、警政署等單位搜索劉員辦公室及住處,二十七日凌晨以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當日下午裁准。
根據警政署督察室自清結果,劉姓員警在民國一一一年任職南港分局偵查隊期間,涉嫌違規查詢個資,並轉交郭哲敏集團成員陳志全,同時收受現金或其他利益。警政署發現異常後,於今年四月報請北檢指揮偵辦,檢警隨即展開數月蒐證,掌握劉員與犯罪集團的聯繫證據。
檢警二十六日執行大規模搜索行動,除劉員外,另約談陳志全及郭哲敏集團「大帳房」杜韋蓁到案。檢方訊後認定劉員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緊急聲請羈押;陳志全則以十萬元交保,杜韋蓁訊後請回。南港分局發聲明強調,將全力配合偵辦,嚴懲違紀人員,維護警紀威信。
另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長期經營博弈網站及地下匯兌,獲利高達十六億元,地下匯兌金額更達二百十七億元,去年遭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十五年,目前由新北地院審理中。郭哲敏案因檢警人員頻繁出入爭議場所引發軒然大波,去年更爆發前檢察官王涂芝涉嫌縱容郭某逃亡海外,遭監察院彈劾。此次劉姓員警涉案,顯示犯罪集團滲透警政、司法體系的問題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