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海巡署艦隊分署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前李姓隊員,涉嫌洩漏海巡執行勤務和飛彈射擊區域等軍事機密,並收取對岸情治單位報酬五十餘萬元,高檢署高雄檢察分署以違反國安法等罪嫌起訴,海巡署二十五日表示,李員以五十萬元交保後已主動申請離職。
海巡署前李姓隊員因投資失敗,債台高築,透過網路向地下錢莊借錢,被中共統戰單位吸收後,允諾蒐集、刺探海巡軍艦部署、勤務巡邏區域、執行任務計劃等軍事機密。經檢調搜索查扣部分可疑證物,經清查發現李員自一一一年九月間起,至一一三年間被查獲止,期間與大陸地區情治單位綽號「TONY」接觸,以每三個月獲得新台幣六萬元、及年終獎金等報酬,共獲取五十多萬元不法利益。
艦隊分署表示,本案係海巡署政風室於去年九月,配合基隆憲兵隊共同偵辦案件,李員被裁定羈押時,艦隊分署立即召開考績會核定停職,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李員交保後已主動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