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民眾黨團提案刪除刑事訴訟法「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引起法界一片譁然,立法院會二十二日處理報告事項議程,在場朝野立委無異議,仍將此案交付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民眾黨團提案指出,為確保羈押的最後手段性、強化人權保障及遵循無罪推定憲法原則,提出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及第一百零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
另定「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得以羈押,並要求檢察官請求法院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取得偵查中羈押審查資訊時,應敘明事實、理由及提出必要證據。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將民眾黨團所提刑事訴訟法修法版本,列入二十二日立法院會報告事項。院會二十二日上午處理報告事項議程時,對於此案是否付委審查,在場立委未提出異議,因此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