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罰20萬 再犯100萬 違規寄遞含豬肉郵包 一律重罰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防範非洲豬瘟,農業部十三日表示,十一月六日已修改相關規定,寄遞含豬肉郵包的違規輸入人(收件人)無論故意或是過失一律裁罰,首次裁罰二十萬元,第二次一百萬元。

農業部在行政院會報告解除非洲豬瘟禁運禁宰後的防疫措施、產銷調節,說明邊境強化防堵、強化後市稽查及宣導,以及國內強化防疫措施等。

報告顯示,為加強邊境防疫作為,十一月六日起寄遞含豬肉郵包的違規輸入人(收件人),無論故意、過失一律裁罰,首次裁罰二十萬元,第二次一百萬元。

農業部長陳駿季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過去類似案件時,許多民眾都指稱不知道包裹裡面有什麼,藉此逃避罰則,因此才會在六日時修改規定,未來無論故意或是過失,查處到一律裁罰,民眾若有理由,可再採取行政救濟。

根據報告,其餘邊境防疫作為加強部分包含,手檢區強制查檢,拒檢者由關務署指定查驗;高風險旅客、貨物人工開箱查驗比率至少提高百分之二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