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高雄興達電廠去年火警,橋頭地檢署查出台電外包商人員未依規範使用正確墊片致天然氣洩漏起火。六日傳喚六名工程人員,其中三名泰籍勞工依準失火罪諭令十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興達電廠去年九月九日發生爆炸事故,檢方今年初收到火災鑑定報告後,逐步調閱相關資料,清查相關人等及上百名外籍操作人員,並陸續製作詢、訊問筆錄,六日指揮高雄市調處搜索一處及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嫌疑人六名到案說明。
檢調調查,中鼎工程與美商奇異台灣分公司民國一0八年五月共同得標,承攬台電「興達電廠及台中電廠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及其廠房與相關設施設備採購帶安裝案」,相關發電設施由中鼎負責施工安裝。
檢方查出,中鼎配管作業及監督人員在安裝GT#二之二機組之PCHE下端管線時,涉未依規範規定,在正式啟用前更換臨時墊片為正式墊片,造成管線啟用後因天然氣溫度升高,導致管線臨時墊片無法承受高溫熔解,天然氣漏溢後終致引燃大火,造成管線及輔助設備受損,周圍建築及玻璃設施受波及,致生公共危險。
檢察官訊問後,認其中兩名泰國籍配管作業人員及一名泰國籍配管領班均涉嫌刑法準失火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但尚無羈押必要,均交保十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三名涉嫌人經訊問後均請回。全案將持續深入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