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流感疫情持續延燒,疾管署14日宣布,公費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延長到3月15日,經醫師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須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目前仍有約200萬份儲備量。
為防範流感季肆虐,疾管署在去年12月15日起至今年2月28日期間,擴大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條件,為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
不過,至今流感疫情仍持續處於高點,根據疾管署最新監測資料顯示,流感重症通報數高於前4個流感季,流感併發重症死亡病例更是近10年最高,考量近期有元宵燈節活動、學校開學及氣溫下降等因素,預估流感疫情將延續至今年3月,因此,疾管署決定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措施。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說明,國內常態性儲備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約為總人口的10至12%、相當約200萬人份,近期平均1週用掉3、4萬人份,「確實比較多」,但在3月15日到期後是否會再延長,得視疫情發展再來評估,畢竟抗病毒藥物也是抗生素一種,過度使用不是好事。
疾管署表示,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的適用期限至今年3月15日止,醫師如遇有就醫之類流感病人,應加強詢問病患相關疾病史(如重大傷病或慢性病等),並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須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維護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