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17日指控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對住院醫師高薪低報,短少金額高達薪資6成,加班費時薪僅新台幣136元。對此,北市聯醫表示,住院醫師不適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加班費時薪係依當月時數計算並依勞基法加成。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指出,接獲北市聯醫住院醫師投訴高薪低報,住院醫師的薪資表面上說月薪可達11萬元以上,實際上卻有超過半數是屬於獎勵、津貼性質,計算加班費、勞健保時都出現重大落差。進而發現每月真正的薪資竟不到5萬元,與月薪可達11萬元以上的說法有落差,短少金額高達薪資6成,加班費時薪僅新台幣136元。
對此,北市聯醫回應表示,住院醫師為契約進用人力,月薪由本薪、職級加給及生活津貼構成,並依此計算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等相關保險費用,依法投保。
且住院醫師加班費不適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相關規定,加班費計算方式並非依據「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而是按照勞動部民國108年8月28日函釋適用標準。
具體而言,住院醫師的加班費依當月正常班或輪班時數計算,每小時工資額按月薪分別除以320、349或373小時推算,並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予加班費加成,前2小時加給1/3;第3小時起加給2/3。
聯醫進一步說明,為獎勵醫護人員的努力與貢獻,視醫療作業基金盈餘發放獎勵金。部分獎勵金採按月發放,屬年度事業收支總淨餘數內分配,不屬於工資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