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農民遭詐騙!主嫌逃亡近七年落網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十四日表示,去年四月接獲民眾報案,聲稱被一名陳姓男子誆騙投資「秧苗場」,宣稱每月可獲利投資金額的百分之十,被害民眾遭詐騙金額高達一千九百多萬元。此外,該男子及其同夥以「勞務換錢」和「助農民轉賣農作物」為誘餌,誆騙農民參加虛假農務,並承諾能以更高的價格販售農產品,導致農民辛苦採收的作物被詐騙集團轉手換錢,造成嚴重損失。

花蓮縣警局表示,縣警局接獲報案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對案件相關情況進行分析。經過周密的情報蒐集,鎖定嫌犯身分及藏匿地點,並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今年三月持拘票,成功逮捕陳姓嫌犯及其同夥,查扣現金六千五百元、支票一批、金融存簿、金融卡一批、平板電腦一台及手機三支等證物。全案以違反加重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陳嫌二人解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訊後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押獲准。

花蓮縣警察局長陳百祿表示,詐欺犯罪氾濫,深受國人厭惡,行政院推動的「打詐新四法」及立法院於一一三年七月十二日通過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旨在完善打詐防護網,使打詐工作更具成效,並表示警方將持續貫徹「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二點零版」,展現政府打擊詐騙的決心,全力守護人民財產,維護社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