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法委員翁曉玲二十七日上午出席由「生命權平等協會」舉辦之「司法正義與死刑釋憲對被害人權益的影響」記者會,針對憲法法院第百一十三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提出嚴正批評,直指該判決實質廢除死刑制度,未反映多數國人對於正義與公平的期待,並強調將推動修法,強化被害人訴訟參與及權益保障。
翁曉玲指出,死刑是預防與嚇阻重大犯罪的最後手段,歷史上存在已久,也是國人高度支持的刑罰方式。她表示,早於憲法法庭審理該釋憲案時,即代表國民黨團聲請擔任「法庭之友」,提出長達二十頁的意見書,惟最終仍未能阻止大法官作出實質廢死的判決。
翁曉玲批評,憲判八號判決規定判處死刑須「法院法官一致決」,違背現行司法體系多數決原則,並限縮適用範圍,排除未必故意殺人與具有精神障礙者,使實務上幾無死刑空間。她舉例指出,包括陳姓男子縱火致八死案、劉姓男子隨機殺人案,及近日最高法院撤銷南投四死命案三個死刑判決,均反映「逃死判決」已成常態,令人憂心。
翁曉玲進一步表示,大法官不應凌駕於立法權之上,不應以個人主觀詮釋為正義的唯一標準。台灣是否保留死刑、如何適用,應交由代表民意的立法院決定,而非由少數大法官擅自決斷。
此外,她也批評中選會拒絕辦理國民黨提出之「反實質廢死」公投,形同剝奪人民對重大政策表達意見的權利,質疑其早已淪為執政黨的政治打手,不再具備中立性。
翁曉玲最後強調,她反對廢除死刑與實質廢死,並支持生命權平等協會提出之九大修法訴求,包括降低死刑判決門檻、增設被害人訴訟參與權、資訊近用權與訴訟扶助權等。她承諾將於立法院提出相關法案,為維護社會正義與被害人權益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