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汐止殺警奪槍案發生至今,仍讓被害家屬無法釋懷,而主嫌王柏英被判死刑定讞至今,已逾十五年仍未執行,不久前其以遭刑求為由聲請再審,高等法院經審理後認定,其提出的刑求主張缺乏實質證據支持,日前駁回聲請,仍可抗告。
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指出,雖健康檢查表未經歷審提示而具「新規性」,但綜合事證顯示:王柏英於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接受檢方訊問時,曾說明臉頰疼痛是警方拘提時壓制臉部所致,右手腕挫傷為手銬過緊造成;同期士林地檢署法醫驗傷診斷書也確認頭部無外傷,手腕傷勢與其陳述相符。
合議庭認定傷勢成因明確,無證據支持刑求主張,且本案依客觀物證、共犯供詞及作案動機等已足證王柏英涉案,刑求疑慮不影響死刑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