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勾3C門市盜刷變賣 檢求重判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十二日宣布偵破詐騙集團、通訊行業者及3C通路聯手盜刷案,不法獲利近三千萬元。檢方偵結依詐欺罪等起訴十七人,其中詐團核心成員及通路經銷商區經理遭求處二十年重刑。其餘被告分別求刑一年九個月至十年不等。

該犯罪集團由被告陳男、連男、洪男等人發起,成員以「假冒檢警」詐術騙取個資與信用卡資訊,再由擔任車手頭連男指揮盜刷車手,將被害人信用卡綁定手機Apple Pay行動支付功能,並依指示前往指定3C通路門市,大量盜刷購買手機等高單價商品,交由經營三間通訊行的陳男銷贓,同時招募金主挹注資金,以市價八五折價格收購盜刷商品再轉售變現。

連鎖3C經銷商北區路姓區經理為達業績目標賺取獎金,竟不顧公司防詐規範,指示所屬的三創、桃園遠百、新竹巨城、京站等門市店長,在明知交易異常情況下,仍全力配合盜刷集團結帳出貨手機五百七十五支、手表三支及筆電一台。該詐團自二月十九日至三月十九日,以此犯罪模式短期內詐騙被害人二十一名,盜刷近三千萬元。

桃檢指揮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桃園市平鎮警分局及新竹市警二分局偵辦,三月十二日起陸續拘提陳男等十六人,另有一人已在監,並搜索營業處所及住處七處。陳男等六人向法院聲押獲准,其餘被告分以三萬至十五萬元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