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3P綑綁男伴注射安毒 判7年半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何姓男子假藉臉書相約去年間以找女子「玩三P」為由,約出一名男砲友,二人會面後,何提議在等女子到場前,可先玩「綑綁式性愛」,男子同意後,何將男子蒙眼綑綁在床上,未經男子同意,拿出安毒注射男子,男子事後報警,何雖辯稱男子同意,未獲法院採信,一、二審都判何七年六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何姓男子在去年八月間以找女子一起「三P性愛」為由,約出男砲友,男砲友抵達何男住處後,見女子尚未到場,詢問何男,何男以等待女子到場前,可先玩綑綁式性愛,打發時間等女子到場。

男子同意後,何男以繩子綑綁將男子雙手在床頭後,也將男子蒙眼,未料何男為了助興,還將含有安非他命的針劑,注射到男子的左手臂,男子事後詢問何男,何男還否認,辯稱為「春藥」,何男前往醫院檢驗後,驗出安非他命的陽性反應,警方獲報後,前往搜索,扣得吸食器、保險套、針頭、針筒等證物。

台中地院審理時,何男辯稱注射針劑是男子同意,但沒有證據證實,法官檢視雙方在案發後的對話紀錄,當時男子質問何男是否注射毒品時,何男回應「怎麼可能」,男子就回稱「還是你要我報警,我去驗就知道了,不是毒品是什麼」,也真的前往醫院檢驗。另外案發前,何男也提議要在歡愛時,替男子「針灸」敏感處、餵食「春藥」,也被男子拒絕,顯見男子在事前、事後都未同意何男注射毒品。

一審審酌,何男未予被害人達成和解,也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以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判刑七年六月。何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仍主張被害人被注射毒品後,還在何男住處待了數個小時,發生性行為後才離開,也沒有馬上報警,反而是向何男索討金錢不成後才報案。二審不採認何男主張,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