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五歲蘇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一犯再犯,二度交保後馬上繼續騙,檢察官痛斥他一再欺騙法院、自甘墮落,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求刑四年,因蘇目前遭羈押,他又以想照顧母親盡孝、自己智商僅六十六為由求交保,法院以他顯有反覆實施之虞,裁定駁回,可抗告。
起訴書指出,蘇男有強制性交、詐欺前科,一一三年五月才假釋出監,他又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詐團今年三月向劉姓被害人用投資話術,指派蘇男持偽造的投資公司工作證、存款憑證及商業合約書,五月十日到沙鹿區向劉男取款十萬元,因警方事先埋伏當場逮到蘇。
蘇落網後起初否認,後又改口全認罪,卻一再辯稱「我很討厭詐欺集團」,還說「我是利用自己,讓警察查獲詐欺集團。」但檢方比對他對話紀錄,發現蘇向詐團上游說「我不跟客戶套交情」,還會催討車資(抽成)、餐費,確認收款地址,可見其犯案時心智正常。
蘇男落網後竟然還有人大膽打電話到清水分局,假冒是律師身分,企圖要刺探案情;檢察官說,蘇去年底因詐欺新北地院羈押,直至今年三月二十一日他向法院說「已反省、想回家照顧母親」,經新北院交保後,他五月二日又馬上當車手,痛斥他自甘墮落,毫無反省能力。
檢方也說,蘇這次在當車手落網,五月二日對其聲押,台中地院卻無保釋放,經檢方抗告成功,中院更裁才將蘇收押,但蘇交保期間馬上又於五月七日到屏東行竊、八日在高雄擔任詐團收簿手,依偽造文書、詐欺未遂及組織等罪嫌起訴他。
蘇男羈押中再次聲請交保,又拿一樣理由稱要照顧七旬母親、要盡孝道,並請法院考量他八十九年間經醫院智力測驗,智商只有六十六,希望能以萬元交保。
台中地院查,蘇男涉及多項詐欺案,有反覆實施之虞,過去一交保隨即再犯,今年九月遭起訴、移審後,馬上就以照顧母親、家境貧寒及智力不佳等理由聲請交保,經考量訴訟程序仍認羈押原因及必要,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