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謝志宏喊冤 檢求改判無罪

謝志宏喊冤未殺人,稱被警方刑求才簽下自白筆錄。 (記者葉進耀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死囚案重啟調查!台南歸仁雙屍命案死囚謝志宏再審案六日辯論終結,謝男當庭喊冤並稱沒殺人,指控是被警方踹腰刑求,才簽下認罪自白筆錄。檢察官則以兩份不利於謝男的警詢自白筆錄,卻無法提供錄音、錄影,隱匿證據造成對被告不利,國家自該負責,加上謝無殺人動機和證據,當庭請求改判謝無罪。法官訂下個月十五日宣判。
 蒞庭檢察官林志峰說,謝志宏除了在二000年六月廿八日及七月五日警詢筆錄自白殺人,其餘始終否殺人,偏偏這兩份筆錄竟沒有錄音及錄影,錄音及錄影是製作筆錄標準SOP,如今卻已找不到,這是被警方抽掉,有錄但沒給,至於警方把錄音和錄影放到最後卻不見了,如何遺失,過了二十年已不可考。由於謝志宏自白部分少了錄音和錄影佐證,已無證據力。
林說,檢察官的天職是「平冤懲惡」,謝志宏經調查既無殺人動機,也沒足夠的證據,兩名被害人陳女和張姓老農應該是郭俊偉一人所為。
 審判長則稱,整件殺人案謝志宏一直都在現場,這是客觀事實,謝也有可能是幫助殺人的角色,包括在現場把風或提供協助。謝的三位律師則輪流陳述謝男沒有殺人的動機和證據,並非一開始謝就知道同案被告郭俊偉要殺人,郭是在工寮才起意要殺害陳女,並見張姓老農才殺人滅口,謝無犯意聯絡。
律師說,謝被刑求但沒有傷勢,落網後遭長時間疲勞偵訊,警方以詐騙手法取供,騙謝說認罪只要關個三、五年就出來等等,警詢筆錄證據應被排除。辯論庭進行到中午結束。
 二000年六月廿四日凌晨,歸仁區發生陳姓女子遭性侵後被殺害,身上共被刺殺四十八刀,清晨巡田而目擊兇案過程的張姓老農,也被當場狠殺五刀滅口。警方查出郭俊偉行凶,郭又咬出謝志宏是共犯。全案歷經十一年,最高法院二0一一年五月判處郭、謝死刑,皆褫奪公權終身確定。此案經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介入,由台南高分檢重啟調查發現,當年警方隱匿謝所寫行蹤稿,認為可能有冤而聲請再審並於二0一九年三月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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