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西班牙衝浪客剪魚線 四男險打死他判刑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西班牙籍男子三年前到屏東佳樂水衝浪,為免危險,剪斷一組釣客的魚線,吳姓釣客等四人不滿,趁他上岸時持撐竿架痛毆,一度命危。最高法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將吳男等四人判刑三年六月至六年不等定讞。
 屏東縣九如鄉的吳姓、李姓、蔡姓、曾姓等四名男子,為一起上班的同事,民國一0六年三月三十日相約到佳樂水釣魚,四人在沙灘上架設撐竿架釣魚,放置長達四百至五百公尺釣線。
 次日上午,西班牙男子前往衝浪時,因擔心釣線會纏到衝浪客、造成意外,透過其他民眾翻譯請求吳男等人換地點遭拒,事後剪斷其中一組釣線,引發四人不滿。
 期間警方獲報到場,告知四人不能釣魚,但四人僅收起釣具並未離開。後來見西班牙男子上岸後,四人持撐竿架對其攻擊,後經民眾阻止才離開。
 西班牙男子忍痛開車到醫院急診,診斷出氣胸、肋骨骨折及左前胸等多處穿刺傷,一度發出病危通知,所幸救回一命。後經媒體報導後,吳男等四人出面自首。
 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四人可用更理性方式處理,而非持撐竿架攻擊,且犯後態度不佳,沒有悔意,將吳男等四人判刑三年六月至六年不等。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