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長劉家滿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新竹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新竹縣政府勞工處辦公場所進行搜索,另搜索劉家滿和副處長林東山的住所等,傳喚劉家滿到案說明,訊問後,經法官裁定均准予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六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官翁旭輝偵辦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劉姓處長等人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五日進行進行搜索,並傳喚劉姓被告等三人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認為劉姓被告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罪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官裁定准予羈押禁見。其餘被告部分,均由檢察官命交保十萬元。
新竹地檢署於上個月廿六日亦發布新聞指出,竹縣勞工處副處長林東山疑因收賄,在勞動檢查的程序上有瑕疵,遭人跨轄檢舉,此案由新竹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但被裁定請回。檢方後續提出抗告,高等法院發回更裁,新竹地院於上月廿六日裁定林東山收押禁見。
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針對勞工處正副處長被收押禁見,期待司法毋枉毋縱,還他們清白。竹縣府強調,縣府團隊秉持依法行政原則為民服務,並均配合相關調查,尊重司法,待法院釐清真相,勿枉勿縱。由於目前勞工處正副處長均遭羈押,先由具有中國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學歷的新竹縣政府參議蔡淑貞代理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