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走廊〉持分地完成移轉登記 共有人無法撤銷

 永康區陳小姐問:我和兄弟姐妹因繼承分別共有一塊土地。前陣子聽說大哥因為有債務問題,欲將其土地持分出售予他人,原本以為我們是共有人應該可以在收到通知後優先購買,就沒有特別在意。沒想到這兩天去申請土地謄本,才發現原本登記在大哥名下的土地持分已經因買賣移轉登記於第三人名下。我真的不希望祖產流到外人手中,請問我可以申請撤銷買賣嗎?  答:按「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此民法第八二四條第七項、土地法第卅四條之一第四項分別規定在案,即為共有人之法定優先承(購)買權。  又土地登記規則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亦就此規定:「申請土地權利移轉登記時,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規定之優先購買權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者,應附具出賣人之切結書,或於登記申請書適當欄記明優先購買權人確已放棄其優先購買權,如有不實,出賣人願負法律責任字樣。…依前二項規定申請之登記,於登記完畢前,優先購買權人以書面提出異議並能證明確於期限內表示願以同樣條件優先購買或出賣人未依通知或公告之條件出賣者,登記機關應駁回其登記之申請。」  惟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與其他特別明定「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逕為買賣者,不得對抗優先購買權人」,而具備物權效力之法定優先承買權(如民法第四二六條之二、土地法第一0四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五條等)不同。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於法律上僅具債權效力,如出賣人未通知其他共有人行使承買權而逕為買賣及移轉登記,其他共有人亦不能主張撤銷買賣契約或契約無效,更無從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就此節,土地法第卅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十一點規定「…(二)他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仍應受有關法律之限制。…(五)本法條之優先購買權係屬債權性質,出賣人違反此項義務將其應有部分之所有權出售與他人,並已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時,他共有人認為受有損害者,得依法向該共有人請求損害賠償」等,足供參考。  為此,姑且不論本件土地出賣人於申請登記時有無切結不實之情,因土地持分已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其他土地共有人即無法再請求塗銷,僅得於因此受有損害時,向出賣人請求損害賠償。 (作者/李合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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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未戴安全帽不滿攔查 男辱警扯壞無線電判4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四十六歲的胡姓男子前因交通違規遭判刑五月,未料卻難改違規惡習,今年六月晚間於善化因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遭到巡邏警方攔下詢問為何不帶安全帽?竟心生不滿對警狂譙「戴你咧機掰帽」等語更出手拉扯員警無線電,當場遭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遭台南地院判處四月。  一0九年六月廿一日晚間八時許,胡男於善化住家附近,因未戴安全帽遭到巡邏員警攔下,當員警詢問胡男為何不戴安全帽時,胡男卻當場以不堪的粗話嗆員警「戴你咧XX帽」,員警聽聞後隨即以妨害公務為由,欲將胡男帶回派出所。胡聞言立即狂飆髒話,又嗆警「誰要跟你們回去!」、「猩猩穿衣服也是警察嗎」、「為什麼要給你們查?X你娘,你們又不是警察!」等語。  眼見胡男無法溝通,警方隨即依法將胡逮捕,未料胡掙扎拒捕反抗,以手拉扯警員所佩帶的無線電發話器,導致警械損壞,胡男被警方帶回後隨即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人員、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等罪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才發現胡男對員警的惡劣態度是其來有自。  經查,胡男過去曾有傷害、酒駕公共危險、妨害名譽、毀棄損壞、妨害公務案等前科,其中酒駕公危、毀棄 損壞、妨害名譽案曾遭福建金門地院判刑有期徒刑五月、拘役十日、廿日確定。未料本次又因不服警方取締再生衝突。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胡藐視國家公權力,侵害警察機關執行職務之嚴正性,影響社會秩序。  考量胡男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及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從重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嫌判處四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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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山服務區加油站汙染案 中油:無隱匿 一切依規辦理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國道三號東山服務區加油站污染案,中油八日指出,並無外界所言,隱匿污染先低價投標,待整治後又高價搶標情況,加油站租賃及轉手都須依法進行污染檢測,陳報備查,一切將依規定辦理。  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理「國道三號高速公路東山服務區加油站」招標,九十六年九月一日至一0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期間由台灣中油得標承租,一0一年七月由台亞公司得標,並在台灣中油經營結束後接手。  在經營權移轉時,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九條移轉經營時要檢具土壤污染調查、檢測報告,並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中油表示,公司除了自行委託環境科技公司在交接前檢測合格,高公局也再委託另一家環保科技公司,並在社團法人台灣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協會的協力監督下,進行土壤檢測;此案是在三方見證下檢驗合格,並將結果報台南市環保局核備,完全依法、依約辦理。  不過,台亞公司接手經營後,於站區發現局部污染,據以提出負擔污染請求。  台北地院於一0六年五月十二日一審判決台灣中油全部勝訴,台亞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一0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台亞公司全部勝訴,獲判賠金額新台幣一千五百七十五萬元加計利息,台灣中油不服上訴三審遭駁回,全案定讞。  中油表示,各審法院對於加油站土壤污染責任見解迥異,台灣中油尊重法院判決結果,並已完成污染費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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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騎車掉田裡 警助脫困

 記者盧萍珊/善化報導  加住善化區東勢宅的八十多歲老翁,七日晚間吃完晚餐,騎乘電動車外出運動,卻遲遲未歸,家屬心急報警,善化分局溪美派出所警員黃旭誌冒雨找人,原來老翁跌落路邊田裡,身上淋濕動彈不得,員警協助脫困,由家人帶回。  這名老翁七日晚間吃完晚餐後,就騎著電動車外出散步,只是六點出門直到九時多都未返家,家人到處找人,當時正值下雨,就怕長輩淋雨失溫,趕緊報警協尋。  溪美派出所接獲報案後,在老翁住家一公里外的路邊田裡,發現有一輛電動車翻落一旁,警員黃旭誌冒雨找人,只是現場一片漆黑,隱約聽到微弱的哀嚎聲,黃旭誌拿起手電筒四處搜尋,發現老翁倒臥在田裏,全身泡在泥濘土裡,黃旭誌立即通知救護車及家屬到場,深怕老翁失溫發生意外,奮不顧身踩著爛泥,先將老翁扶起等待救護車到來。  由於老翁認為不用大驚小怪到醫院治療,堅不上救護車,經救護員初步檢查並未受傷,現場人員合力將老翁扶坐輪椅,交由家屬自行帶回返家休養,家人對警方鍥而不捨找人,表達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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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詐領健保費 高市一醫師交保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橋頭地檢署偵辦左營區一家診所疑詐領健保費,檢調搜索診所查扣病歷,診所負責人麥姓醫師到案後,裁定以新台幣四十萬元交保。  檢調發現左營一家由六十七歲麥姓醫師經營的診所,因為醫療處置異常疑詐領健保費,橋檢四日指揮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高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展開搜索,查扣健保卡、病歷資料等物證,傳喚診所麥姓負責人,並帶回藥師、護理人員、助理等關係人及證人十五人。  專案小組調查,麥姓醫師疑向親友租借藥師牌照,僱用不具藥師資格員工調劑藥物,並以人頭藥師調劑藥歷檔,向健保署申領藥事服務費,自一0六至一0八年三年虛偽申報藥事服務費及藥費點數約一百二十三萬點。另,自一0六年二月至今年七月,分別以「利用病患就醫時,虛偽製作不實醫療紀錄」,或「刷健保卡可換保健食品及免費領取藥物為誘因,向鄰近店家取得健保卡盜刷」申報,致健保署錯誤核撥達一百九十二萬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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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復華林家騏抗告 高院已分案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嫌收賄案,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及蘇的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的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羈押禁見,但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立委趙正宇和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分別以一百萬、八十萬交保。檢方不服裁定抗告,而丁復華和同遭羈押禁見的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也提抗告,高院於八日已完成分案。  高院依分案規則,由祥股法官周明鴻擔任受命法官,依法官事務分配,由所屬刑事第八庭組成合議庭,審判長為陳世宗。  李恆隆被控為了奪回S0G0經營權,透過郭克銘行賄多名立委,檢、調蒐證監控多年後收網,另案發現郭克銘涉穿梭SOGO經營權與陽明山土地兩案間,替殯葬業者行賄無黨籍趙正宇捲入施壓營建署案,將旗下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管制區土地劃出管制區,賄款由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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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心父親節! 草屯酒駕車禍1死1傷

 記者張瑞惠/草屯報導  傷心父親節!南投縣草屯鎮公所民政課長林炯欽與鎮代陳家財,八日凌晨騎車返家途中遭盧姓男子酒駕撞上,造成林炯欽死亡、陳家財重傷,而陳家財和林炯欽抽血檢驗,也都有酒精反應,林炯欽抽血結果還未出爐,但其親屬透露,林因為有喝酒所以被載,草屯警方表示,汽車、機車駕駛都有酒駕,都會以觸犯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南投縣驚傳酒駕撞死人事故,草屯鎮公所民政課長林炯欽與鎮民代表陳家財八日凌晨雙載騎乘機車行經碧山路回家,而二十七歲盧姓男子凌晨近一時開車行經草屯鎮碧山路巷口,看見從巷口騎到碧山路的機車已來不及撞擊機車,機車騎士是草屯鎮代陳家財,後載草屯鎮公所民政課長林炯欽,林炯欽當場失去生命徵象,有行經的護理師為其CPR仍回天乏術,陳家財則受重傷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救治,目前還在加護病房。  草屯鎮公所於七日晚間在一家餐廳舉辦父親節表揚大會,林姓課長與陳姓鎮代都有參加,活動約於晚間近十時結束,因為民政課為主辦單位課長忙著活動進行沒空吃飯,因此兩人於活動結束後去聚餐,不幸遭盧男酒駕撞上。  警方表示,林姓課長、陳姓鎮代酒測值有抽血檢驗,林姓課長報告尚未出爐。  鎮公所主任祕書朱鴻森表示,鎮長簡景賢已到喪家慰問,了解家屬需求後會儘量協助;林姓課長平時工作認真、待人和善,是一名很好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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嬤被騙35萬 警追錢逮車手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七十歲鄭姓婦人接到詐騙集團電話,謊稱是孫子有急用,要借卅五萬元,鄭婦不疑有他匯款後,才驚覺遭詐騙,趕緊向警方報案,新營警分局通報銀行凍結詐騙帳戶,並通知嘉義市警方前往查緝,剛好詐騙車手前往銀行領款,讓嘉義警方逮個正著,新營和嘉義警方聯手追回鄭婦遭詐騙的卅五萬元。  住柳營區的鄭姓婦人六日接到詐騙電話,對方謊稱是她的孫子,有急用要借卅五萬元,鄭婦急著前往農會匯款,柳營農會重溪辦事處人員曾提醒鄭婦當心遭詐騙,但鄭婦堅稱是孫子有急用,在完成匯款後,農會人員再度提醒她可能被騙,鄭婦於是提供孫子電話查證,結果證實鄭婦遭詐騙,農會人員立即陪同鄭婦向警方報案。  新營分局重溪派出所員警胡凱銘馬上透過電話,通知鄭婦匯款的嘉義市京城銀行凍結詐騙帳戶;銀行人員表示,現場有一名男子臨櫃要領取該筆款項,胡凱銘請行員協助拖延時間,並通知轄區的嘉義市警局八掌派出所派員前往查緝,嘉義警方當場逮捕車手,在各方聯手下,保住鄭婦遭詐騙的卅五萬元。  重溪派出所所長翁智明表示,誆稱親友借錢的詐騙手法已經是老梗,透過電話情境刻意營造家人急需用錢,或被擄被打的聲響,民眾千萬不要輕易上當,最好的方式就是掛斷電話報警並加以求證,有任何疑問撥打一六五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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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假釋酒駕再關25年? 最高法院聲請釋憲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受刑人假釋後若再度犯罪恐被撤銷假釋,必須服完殘刑,最高法院審理三件聲明異議案件時,認為刑法有關撤銷假釋的規定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造成法院沒有裁量空間,日前裁定停止審理,並聲請大法官釋憲。  陳姓男子與同夥持西瓜刀行搶汽車旅館、超市,姜姓男子偽裝計程車司機,多次犯下搶劫及性侵案,羅姓男子持水果刀砍死兩名無辜路人,三人均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陳男假釋出獄後,因肇事逃逸被判刑一年一月確定,姜男則犯下兒少條例案件被判三月定讞,羅男則因酒駕判刑二月確定,三人均因此被撤銷假釋,都須再入獄服刑,恐將再服刑二十五年。  三人不服,認為僅涉犯輕罪確被撤銷假釋,要服重刑的殘刑已違反比例原則,提聲明異議被駁回後,均抗告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刑三庭、刑四庭審理上述三件聲明異議案件時,認為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七十九條之一第五項,有關撤銷假釋及服殘刑的規定,文義明確,難讓法院有裁量空間。  最高法院認為,在相關法條的文義範圍內難以獲得合憲判決,也無從以目的性限縮來填補,有違反憲法保障人身自由及違反比例原則的疑慮,因此裁定停審,一併聲請大法官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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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中毒案 盛唐負責人、藥商等3嫌收押禁見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前議長張宏年和其子市議員張彥彤一家四口,服用「盛唐中醫診所」藥物鉛中毒案七日有重大發展。台中地檢署傳訊診所負責人呂世明、九福中醫診所洪姓醫師、欣隆藥業公司歐姓負責人三人,認定涉嫌違反藥事法、傷害等罪嫌,七日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呂、洪及歐三人羈押禁見。  地檢署從台中市衛生局提供資料了解,中醫師呂世明疑將禁藥硃砂等調劑入藥,以自費中藥為名販賣給病患。檢方進行搜索及訊問,認為呂、洪、歐涉嫌違反藥事法販賣、調劑禁藥及業務登載不實,犯罪嫌疑重大,昨天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據指出,專案小組由檢方率隊搜索相關看診及疑似調劑地點等處,查扣相關用藥物證及病歷,訊問被告及相關員工等人。  辦案過程發現部分被告有回收禁藥及隱匿自費用藥紀錄等滅證行為。檢方說,民眾若有相關資訊或有類似受害情形,請保全相關證據,向檢警機關聯繫。  地方法院指出,呂、洪及歐等人,涉嫌違反藥事法調劑、販賣禁藥等罪,被告等人於案發後涉有回收或試圖取回藥包等串證或滅證之行為。呂、洪為中醫師涉嫌違法使用禁藥調配藥物予病患使用,歐是此案主要禁藥之來源,被告等人之行為,裁定羈押,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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